蝉联“全国文明城市” 宜昌文明城镇群在全国独树一帜
2月28日,宜昌再度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成为湖北首个蝉联此殊荣的城市。兴山、秭归蝉联全国文明县城;当阳半月镇、枝江安福寺镇、远安县鸣凤镇、夷陵龙泉镇荣登全国文明镇。宜昌文明城镇群在全国独树一帜。
宜昌历时15年创建,2011年首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成为湖北省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城市。此后三年,不懈努力,年年通过中央文明办年度双测评,并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国道德模范“零”的突破。从创建到蝉联,宜昌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灵魂工程,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的长效机制。
他们坚守“全民创建、创建为民”的工作理念,让全市人民共享文明创建成果。宜昌以“五大民生工程”为牵引,将饮水、行路、就医、就业、环保、住房保障等涉及民生的问题,当成头等大事优先安排。2014年,全市财政民生支出增长28.3%,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增支总额的69%;建立健全医疗、住房、教育、司法、就业等一系列专项救助制度;实施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61400套、建成18822套,改造农村危房1.5万多户。
宜昌文明创建,不拘泥一城一地,而是全面开花,以文明城市为依托,以文明村镇为延伸的文明城镇群迅速崛起,不断推动宜昌两个文明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在秭归县,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成为提升县城品位、打造“宜旅秭归、文化秭归、生态秭归、幸福秭归”的重大举措,2014年,他们连续开展的“道德讲堂”等一系列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全县营造了浓厚氛围。
文明创建,推动了宜昌志愿者服务工作新突破,该市注册志愿者达到56万人,志愿服务活动实现常态化。
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黄楚平说,文明城市创建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宜昌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后,仍要立足“时代标准、世界视野”,深化创建工作,为宜昌“大强优美”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新的贡献。(唐宜贵、通何凡、蔡钧庭、易石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