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十三批网络文化市场(湖北片区)“以案施训”活动在汉成功举办

10.04.2017  21:05

  2017年3月26日至4月1日,由湖北牵头开展的全国第十三批网络文化市场“以案施训”活动在武汉市成功举办。本次“以案施训”活动由武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承办,山西省、陕西省,湖北省内宜昌市、荆州市、孝感市等6个地区近30名网络文化市场执法骨干参加了此次以案施训活动。为做好文化援疆工作,本次培训特邀了新疆唯吾尔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乌鲁木齐市和博尔塔垃蒙古自治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本次“以案施训”活动着力突出办案和施训的实效性:

  一是针对武汉乐飞游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提供含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禁止内容的违规经营行为,合理安排“办案”和“培训”两个环节。在“以案施训”活动中,具体安排了网络游戏执法实务培训、文书制作、经验交流等培训环节,也安排了案件远程勘验及现场检查等实际办案环节,为成功办理案件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有针对性地形成施训方案。参训执法骨干发挥各自办案特长,有针对性地对“以案施训”的每个环节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综合形成了一套实战性较高、操作性较强的以案施训方案。

  三是依法办案和科学培训紧密结合。在“以案施训”各环节,参训人员既相对独立,又互为整体。不仅单独完成远程勘验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立案审批、调查询问等文书,还经常性地就某一个具体案件办理程序和法律法规适用进行小组讨论和辩论,直至达成一致意见。在取证过程中,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同一个小组的执法骨干根据工作方案安排,为形成完整证据链,不分白天黑夜,盯着电脑屏幕,直至锁定证据,第二天照常参加集中讨论和座谈,形成了你追我赶的良好学习氛围。

  通过为期一周的“以案施训”活动,参训学员纷纷表示,本次“以案施训”活动,学有所得,学有所获。通过参加办案的每个环节,既增长了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的理论知识,又加强了网络办案的实践经验,同时对网络文化市场执法流程有了清晰的认识,为下一步办理辖区内类似案件提供了样板和参考。今后要将本次学习成果应用到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实践中。

“以案施训”期间,武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已依法对武汉乐飞游科技有限公司的违规经营行为予以立案,并完成调查询问。目前,已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依法对武汉乐飞游科技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4月下旬,全国第十三批网络文化市场(湖北片区)“以案施训”活动将在全国文化市场培训会上作专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