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五道执法文书置之不理 抗洪险段内违建房被拆

09.09.2015  10:13

  城管拆除采沙场内约400平方米的违建房 记者刘斌 摄(信息来源:宋宏雷)

  长江日报讯(记者黄师师 通讯员宋宏雷 张真 杨国民)昨日上午,汉口江堤八厂联防段江滩上,一处近400平方米的违建房被强制拆除。此前,江岸区水政监察大队曾先后5次下达“停工”文书,但违建人沙场老板置若罔闻。

  昨日上午,记者随江岸水务、城管、公安等联合执法部门,从位于江岸路中国石化润滑油公司对面的江堤入口进入江滩,大约驱车约10分钟,来到位于江边的一处沙场。

  现场看到,沙场旁的一处滩涂已被整平,一排占地约400平方米的蓝顶平房格外突兀。仔细观察发现,这间平房已被分割成大小统一的16间内室。

  江岸区水政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称,这处违建早在今年8月中旬就被水政执法人员发现,在向沙场老板宣讲法规、并责令其停工后,执法人员曾先后下达五次执法文书。然而,当事人不但不听劝阻,反而利用周末时间,将房屋抢建成型。

  违建人辩称,单位原来的办公用房已是危房,所以考虑新建办公用房同时提供员工住宿。得知将被拆除,沙场老板草草将16扇防盗门卸掉后,便一直和相关部门“谈条件”。

  昨日,自拆限期已过,联合执法部门组织拆除。眼见新建办公房的近10万元工程款将要“打水漂”,违建人心痛不已,表示应该“多少留一点”。执法人员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已经许可沙场经营单位在沙场经营区域内设置60平方米以内的临时办公用房,但超标建设绝不允许。

  据了解,目前沙场所处的八厂联防地段正好位于1998年抗洪重要区段,是当时有名的抗洪险段,因此对于该处江滩地带的违法建设,执法部门会按照“不能填、不能围垦、不能建永久性建筑”的原则严把“三条红线”,发现一处,拆除一处。

(见习编辑:陈佳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