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上月PM10浓度实现三连降 整治措施见效

14.08.2015  11:59

  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理略、通讯员余桃晶)昨日,省环保厅公布1月至7月空气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的通报。7月份,全省纳入国家考核范围的12个市(州)PM10浓度均值为65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13.3%。这是继5月、6月PM10浓度均值下降后,单月均值第3次下降,也是年内首次出现的三连降。

  通报显示,今年1月至7月,全省PM10平均浓度为110微克/立方米,与2014年同期相比下降3.5%。纳入国家考核范围的12个市(州)PM10平均浓度从高到低排名前5的地区依次为:荆门、宜昌、襄阳、孝感、随州。仅纳入省内考核的地区浓度排名前2的依次为仙桃、潜江;较去年同期增幅前2的依次为神农架林区、天门。

  我省环保部门要求,各地政府依然要充分认清全省空气质量形势的严峻性和工作的紧迫性,继续努力,确保前三季度PM10平均浓度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并力争完成年度目标。

(责任编辑 余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