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回应高考违规:对涉案人员“零容忍”
中新社北京7月8日电 (记者 张素)针对2014年高考个别地区出现的违规现象,中国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8日回应称,已派出工作组赴现场督查,将依法依规严处违规人员。
中国教育部当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续梅通报说,经会同公安部门查实,2014年高考期间在河南杞县、通许县等地发生的“替考”事件共有35人涉案。
涉案者包括10名当地被替考者、11名来自外地的“枪手”(涉及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3名非法中介、9名涉嫌舞弊考务人员以及两名涉事人员。
6月17日,媒体曝出有人组织湖北武汉在校大学生“枪手”前往河南杞县等高考考点替考,引发轩然大波。
续梅表示,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在查清事实后,对在校‘枪手’将一律开除学籍,对被替考考生处以停止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对公职人员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对有关负责人实行严肃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针对河南、辽宁部分高中体育特长加分资格人数过多问题,续梅表示已勒令当地彻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案人员‘零容忍’”。
此前有媒体曝出,河南漯河市高级中学有74人获体育加分,占河南全省十分之一。辽宁本溪市高级中学有87名体优生,占该校当届毕业生总人数的9%。大面积体优生造假问题再度引发废除高考加分的争论。
续梅说,教育部已要求高校加强对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结果进行检查,开展入学专业测试复核,“教育部将研究制定进一步减少和清理高考加分的政策,重点是减少加分项目、降低加分分值、严厉打击加分资格造假”。
续梅介绍,教育部还将从畅通举报渠道、出台高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等方面,加强高校录取工作监督管理。其中有一项创新之举,从2014年开始,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首次实行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的制度,由高校法人对录取结果负责。(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