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
1.为什么要征收教育费附加?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征收教育费附加。
2.征收教育费附加的依据是什么?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5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448号)、《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
3.教育费附加的缴纳义务人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规定,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代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亦为代征教育费附加的义务人。
4.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是否需要缴纳教育费附加?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通知》(国发〔2010〕35号)的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也应缴纳教育费附加。
5.如何计算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额+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3%
6.怎样缴纳教育费附加?
缴费义务人在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教育费附加。
7.什么情况下可以享有教育费附加的优惠政策?
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可以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
8.不按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会受到处罚吗?
未按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的,由有权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