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编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规划的通知

30.05.2014  22:38

各市、州、县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要求,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鄂教财【2014】4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编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全面改薄”)规划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科学编制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规划是开展“全面改薄”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中央和省对各地“全面改薄”工作检查、验收和评估的依据。根据国家关于“全面改薄”的文件要求,规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1 、全面编制。 全省所有县(市、区)都要编制“全面改薄”规划,以县为单位,统一布置,统一摸底,统一测算,统一编制。规划内容要到学校、到项目。力争通过3-5年努力,全省完成“全面改薄”任务。

2 、明确任务。 按照“保基本、兜网底、促公平”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保障校舍安全,优先配齐课桌椅、学生用床、食堂设备和餐桌椅等,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满足最基本的教学需求和生活需要。

3 、统筹兼顾。 正确处理好布局规划和“全面改薄”的关系,规划项目学校必须为义务教育布局规划保留的学校,农村项目学校必须是报国家备案的布局专项规划中的学校;正确处理好标准化建设和“全面改薄”的关系,杜绝超标准建设,避免“大拆大建”,不搞“一刀切”;正确处理好“全面改薄”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关系,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的有机衔接,避免资金项目重复安排或支持缺位。

4 、量力而行。 规划要在对资金需求进行科学测算和对来源合理预测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建设任务。规划要结合各地现有办学条件和水平,根据摸底排查确定的薄弱环节和重点任务,因地制宜的制定解决方案。校舍建设要尽可能考虑对现有校舍加固和改造,设施设备购置要充分考虑学校需求和利用率选择配置,杜绝闲置浪费。

5 、信息公开。 各地制定的规划和年度建设任务一经论证确定后,要在当地教育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予以公开,以确保各地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进展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要内容

规划内容主要包括现状分析、工作目标、建设内容、资金筹措、保障措施等。

1 、工作目标。 围绕我省《意见》确定的六大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实事求是地提出2014—2018年“全面改薄”总体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和分类绩效目标。工作目标将作为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2 、建设内容。 根据确定的工作目标,明确拟建设的学校数、校舍类项目数与建设规模、拟购置教学设施设备项目数与规模等。建设内容要具体到校、到项目、分年度,形成可操作的任务列表。

各地在确定建设项目和内容时,要统筹好相关项目和经费。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重点保障学校基本运行和校舍维修; 薄弱学校改造计划 专项资金在继续支持县镇学校扩容、寄宿制学校建设、学校食堂建设及仪器设备建设等原有建设任务基础上,将信息化建设和农村小学必要的运动场、学生宿舍、食堂、饮水设施、厕所、澡堂等教学和生活设施纳入支持范围; 农村初中改造工程 重点支持农村初中必要的运动场、学生宿舍、食堂、饮水设施、厕所、澡堂等教学和生活设施建设。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等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纳入,3000人以上县城初中和2000人以上县城小学等学校一般不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办公楼、独立建筑的图书馆、礼堂、体育馆、塑胶跑道运动场、游泳馆(池)以及其他不属于基本办学条件范畴的,不得纳入实施方案。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县(市)食堂建设,不得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可使用本级资金解决。

3 、资金筹措。 推进“全面改薄”工作,要切实落实县市为主责任,在遵循各项资金使用规范的前提下,统筹做好建设需求与上级补助和地方相关资金的衔接。围绕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建设内容,实事求是地对所需资金进行科学合理地测算,结合各地财力状况,确定项目资金需求总量和分年度资金需求,明确资金筹措计划。各县(市、区)资金筹措计划要分校、按项目、分年度编制,并分别按中央、省级、地方三个层次和新机制、初中工程、薄改计划三个类别,明确资金来源。各地在提出中央资金使用建议时,要优先使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不足部分再通过初中改造工程和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予以补充。安排具体项目时,中央和地方资金原则上不支持同一项目。

4 、保障措施。 结合本地实际,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的保障措施,包括组建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相关标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维护使用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等,以及其他教育改革和配套措施,如教师和校长轮岗交流、办好村小和教学点等。

三、编制程序

各地要认真组织、统筹协调、分阶段进行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规划方案科学可行。

1 、前期准备。 各县(市、区)要根据国家和省的《意见》要求,认真制订“全面改薄”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明确时间、任务和具体要求,落实办公条件,组织开展培训,做好摸底排查和规划编制的各项准备工作。

2 、摸底排查。 各县(市、区)要按照“定学校、保基本、列清单”的要求,组织专班、安排经费、集中时间、以校为单位,全面清查教学用房、学生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及各类附属设施等方面的现状。对照《湖北省“全面改薄”基本办学标准和经费测算标准》(另发),确定薄弱学校范围,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满足基本办学需要为目标,分析确定每所学校的办学条件缺口,列出现状和需求清单并编制成册。摸底排查要覆盖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学校(含教学点),做到不漏校、不漏项。

3 、编制规划。 各县(市、区)要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和摸底排查情况,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科学确定每所学校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设施设备配置数量、投资需求,形成分校建设内容清单。在此基础上,科学编制县(市、区)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完整规划应包含:规划文本(参考提纲见附件1)、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工作任务和资金需求县(市、区)汇总表(见附件3)、学校工作任务和资金需求表(见附件4)及学校基本信息及需求表(见附件5)。

4 、论证审核。 各地要建立专家审核、部门协商和集体决策的工作机制,对“全面改薄”规划进行科学论证和审核。县(市、区)要组建专家组,对编制的规划进行审核,形成专家意见。市(州)要建立工作专班,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各县(市、区)规划进行严格审核、充分论证,既要保证满足基本需求,又要防止虚报资金需求,借机搞超标准豪华建设和“大拆大建”,对不合理的任务和资金需求坚决予以调整直至取消,在此基础上,形成市(州)规划,市(州)专家审核意见随规划一并报送。

四、上报时间

各县(市、区)“全面改薄”规划以县(市、区)政府名义上报市(州)。市(州)规划于2014年6月15日前由市(州)教育、发展改革和财政三部门联合报送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联系人:柴 立

联系电话:027—87328102

邮箱: hbsgbb(at)163.com

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吴 思

联系电话:027—87231302

邮箱:34303567(at)qq.com

省财政厅联系人:姜原成

联系电话:027—67818562

邮箱:hbjkwc(at)163.com                               

附件: (点击下载附件)

1.“全面改薄”规划文本参考提纲

2.“全面改薄”绩效目标表

3.“全面改薄”工作任务和资金需求县(市、区)汇总表

4.“全面改薄”学校工作任务和资金需求表

5.“全面改薄”学校基本信息及需求表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   湖北省财政厅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