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督导检查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

15.09.2014  18:44

9月15日上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督导检查组在对部分县(市)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条件实地检查的基础上,向省政府反馈督导检查意见。省政府副秘书长黄国雄出席反馈意见会并讲话。省教育厅副厅长张金元介绍我省“全面改薄”及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有关情况。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邓道玉主持会议。

9月11日至14日,督导检查组随机抽查了房县、保康县、兴山县、长阳县、监利县、大悟县、麻城市、通山县等8个县(市)29个乡镇49所农村中小学校。检查组认为,湖北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为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条件做了大量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农村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明显改善,为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检查组还就组织实施“全面改薄”计划,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条件提出督导建议。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财务处、督导办、改薄办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