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新规:初三不得补课 严禁强制转学

04.12.2014  13:21

  昨日出台的九项规定,除了规范入学行为外,还包括明确编班办法、关爱尊重学生、减轻课业负担、保障学生安全、健全保学机制、完善家访制度、严格课程管理、落实工作责任等八个方面。

  每年开学时,都有不少家长到处打听,孩子分到哪个班好?此次新规明确了初中、小学的编班办法——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不得分重点班、非重点班。学校要成立由校长、教师、家长、纪检监察等人员组成的编班工作委员会,实行学生随机编班,班主任随机抽班。“班级人数有所控制,老师才能关注到每个学生的发展。分班时实行学生随机编班也更公平。可这些规定怎么落实呢?”一位老师有疑虑。对此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具体办法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家长监督。

  在减轻课业负担上,新规规定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严格按照课程标准从“零起点”开展教学,严格控制书面课外作业量:小学1-2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3-4年级每天不超过30分钟,5-6年级每天不超过45分钟,初中每天不超过90分钟。同时,严禁学校组织学生节假日、晚自习集体补课,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这意味着初三年级也不得组织学生补课了。

  此外,新规还严禁对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实施开除、退学、强制转学、拒绝报名等行为。要求教师要平等对待学生,根据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学生确定辍学,要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并配合做好劝学返学工作。家访工作要做到覆盖全体学生,并把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孤残学生、学困生等作为重点对象。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增减国家和省课程课时,要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违反以上规定要追究学校和教育部门相关人员责任。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