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11岁伢救落水同伴溺亡是否算见义勇为引讨论

25.10.2014  10:11

图为:23日下午,两名孩子在水渠边模拟当时他们救人的情景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张万军 舒均 摄影:记者朱熙勇

  近一个多月来,汉川来汉打工的35岁母亲马春姣,一直为失去年幼的儿子悲痛不已。

  9月21日是星期天,马春姣到公司去加班。早晨出门时,她还嘱咐独自在家的11岁儿子杨洋,在家看看书或电视,等她中午回来一起吃午饭。

  可她再也没有等到与儿子一起吃饭。上午11点多钟,杨洋与3名小伙伴外出玩耍时,一名小伙伴落入深约两三米的水渠中,杨洋和另外两名小伙伴当即手拉手结成“人链”施救。结果同伴得救了,杨洋却因“人链”断裂滑入水中溺亡。

  儿子走了,马春姣和丈夫杨波涛多次找到有关部门为儿子申报“见义勇为”称号,一直未获批准。救落水同伴溺亡是否该认定为“见义勇为”,各方看法也不一致。

   救同伴时不幸溺亡

  前日下午,在武汉市东西湖区107国道旁的16支沟事发现场,3名小伙伴魏永国、孙旭、田荣(均为化名)一起,回忆并还原了杨洋救人溺亡的过程。

  据了解,3名小伙伴中,有的是杨洋的同学,有的仅仅与杨洋认识两三个月。因为父母同在九州通医药集团工作,4人成为好朋友,经常聚在一起玩耍。

  9月21日上午11点,他们从九州通医药集团宿舍出发,沿着107国道骑自行车。当骑行到16支沟旁时,田荣的自行车链条掉了,杨洋、魏永国帮他一起修好自行车。见手上有不少油污,田荣便去水渠边洗手,突然脚下一滑,掉进深不见底的水渠中。

  “救我!救我!”不会游泳的田荣在水中扑腾,并向同伴求救。

  看到田荣落水,岸上3人非常着急,可四周看不到一个大人。于是杨洋对魏永国、孙旭说,“你们把我的手拉住,我去救田荣。”于是,杨洋第一个,魏永国第二个,孙旭第三个,3个人手拉着手结成“人链”,希望能将落水的田荣救起来。没想到,这时意外发生了,因为岸边湿滑,“人链”断裂,杨洋也掉入水中。

  据田荣回忆,杨洋落水后,还往他背上推了两下,他得以更加接近岸边,最终成功拉住一根水草后爬上了岸。而杨洋用手推他之后,整个身子向水渠中间漂去。在水中挣扎一会儿后,他就沉到了水下。

  杨洋落水后,田荣拿起放在岸边的手机,迅速给爸爸打电话求救。田荣爸爸田先生和杨洋母亲马春姣迅速跑到离公司约500米的水渠边,却没有发现杨洋踪影。

  在田荣指明杨洋落水位置后,田先生下水搜寻,可并没有找到杨洋。与此同时,马春姣报警,并向公司反映情况。接着,公司10多名同事赶到现场下水搜寻。约半小时后,杨洋被救起,被迅速送到东西湖区人民医院。经过2个小时的抢救,医生最终未能挽回杨洋的生命。

   申报“见义勇为”难获认定

  办完儿子的后事后,马春姣与丈夫心想,“儿子是因为救人而死的,能不能申报‘见义勇为’称号呢?

  “这么做,我并不是为了得到奖励。奖励再多的钱,也无法弥补我失去儿子的痛苦。”马春姣说,她只想让更多的人记住,她曾经有这么一个勇敢的儿子。

  随后,马春姣与丈夫向东西湖区长青街道办、东西湖区综治办等部门递交申报材料,奔走了近一个月时间,可收到的回复是其子不符合“见义勇为”称号申报条件。

  近日,记者陪同马春姣找到东西湖区综治办,一位姓郭的工作人员表示,经调查,杨洋救人属实。可杨洋及其3个同伴相互认识,属于结伴出行,小伙伴落水后,杨洋救人的行为,属于团体间的互助互救行为,不符合“见义勇为”称号申报的条件。不过,他们将对此事开展进一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