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实施"兜底救助" 向低保特困者增发20%补助金

10.10.2015  08:12

  武汉晚报讯(记者夏琼)昨天,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系列新闻发布会,据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彭军介绍,我省将实施兜底救助行动计划,其中包括对低保特困人员进行重点救助、搭建省、市、县跨部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等举措,构筑困难群众保障网。

  重点将完善低保制度,全面建立健全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相适应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量化调整机制。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采取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0%比例增发补助金的措施,给予重点救助。

  另外,针对“人情保、群体保、错保”等问题,全省将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已清理各类违规参保人员8万多人。

  我省还将实施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建设工程。至2020年,每个市(州)至少建设1所精神卫生福利机构,为城镇“三无”、农村五保、流浪乞讨人员、复员退伍军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中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救治、救助、康复、护理、照料等服务。

  全省304.8万名城乡低保、25.4万名农村五保、3万名城镇“三无”人员、2.7万名孤儿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将得到有效保障。

(责任编辑:余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