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召开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

16.01.2018  11:00
            1月12日上午,省委政法委召开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维稳办主任周振武出席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相关负责人、联络员参加会议。

省司法厅副厅长张正军在会上介绍了北京律师在荆门被打事件维权工作情况,以及当前我省依然存在的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知情权和庭审辩护代理权未得到充分保障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建议:一是制定下发统一制度规范;二是不断改善律师服务设施;三是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四是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分别介绍了贯彻执行《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指导意见》及相关工作情况,并就《若干意见》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周振武就进一步做好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明确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省委政法委督促各级党委政法委加快建立健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近期组织开展一次全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检查,落实好将该项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考核的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要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指导意见》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 省级政法各部门要针对当前我省依然存在的律师执业困难和问题,逐一研究对策,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梳理后下发,便于系统内遵照执行。

三是加强工作衔接。 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主动收集、研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提请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充分发挥“维权中心”作用,畅通律师维权渠道。其他政法各部门要完善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协调沟通机制,明确固定机构和人员,切实做好律师投诉、申诉、控告的受理处置工作。

四是注重教育引导。 省级政法各部门要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现有各项规定汇编成册,发放到基层各单位,并将其列入系统干警培训的重要内容,建立一线干警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关系。要加大对“湖北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便利律师参与诉讼机制的宣传力度,确保各项便利措施被广大律师所知晓并发挥实际作用。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加强对律师的教育管理,引导律师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同时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与其他部门协调沟通,不断提高我省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

会议最后议定,《若干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由省委政法委牵头,联合其他省级政法各部门印发实施。 (厅律公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