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人大常委会对政府部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23.06.2015  18:38
      对政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黄石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民政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等三个政府部门开展了专项工作评议,促进依法行政。

今年3月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三个评议组,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共发放民主测评表630余份,主持召开座谈会10余次,广泛听取了人大代表和服务对象的意见,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充分肯定各部门成绩,并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三家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先后作了工作情况报告,谈成绩不夸大,讲问题不遮掩,直奔主题说问题。如市民政局认为,全市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等重点领域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市环保局表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欠账多,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的压力大。市交通运输局坦言,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系统内干部整体年龄偏大,少数干部执行力不强,难以适应工作需求。

各评议组认真开展调研,如实撰写调查报告,切实关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如第一评议组指出“社会救助管理体制还不健全,在实际救助工作中,恶意骗保、虚报冒领的情况仍然存在”;第二评议组认为“全市每年增加机动车1万多辆,新增氮氧化物近400吨,老旧机动车淘汰还不够,城区雾霾天气时有出现”;第三评议组指出“运输市场源头监管力量薄弱,车站、矿山、码头等客、货源集散地“黑车”揽客、超限超载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沿江码头建设混乱。源头控管成效不明显,非法建设的码头屡禁不止”。从调研报告情况来看,反映问题个个实实在在,建议件件为民务实,折射出人大代表的勇于担当和为民情怀。

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40名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评议单位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了测评,三家单位均以较高的票数获评满意等次。

根据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结束后,有关专委会将及时整理评议意见,经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后,交由市政府及被评议部门研究处理。从5月下旬开始,各被评议部门将根据评议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在评议意见规定的时间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黄石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王义才)

责任编辑:陈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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