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约谈环保工作不力5县(市、区)

19.04.2017  16:11

4月19日,受省政府委托,省环保厅对武汉江夏区、老河口市、谷城县、沙洋县和咸宁咸安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2017年以来,根据《湖北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省环保厅对部分县(市、区)开展了驻点执法和暗查暗访,检查发现,部分地区存在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环境执法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为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进一步落实地方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省政府决定召开此次约谈会。

省环保厅巡视员游爱宁主持会议,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蒋茂芳通报了被约谈地方的主要环境问题。其中,江夏区环保基础设施问题突出,部分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依然存在,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不规范;老河口市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园整治力度不大,园区企业擅自恢复生产、非法排污问题突出;谷城县工业园区整治力度仍需加大,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不彻底;沙洋县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咸安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严重滞后,垃圾焚烧、填埋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两河”、“两湖”环境治理进展缓慢。

吕文艳指出,要认清环保形势,跟上党中央的环保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环保工作。各地党委、政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要牢固树立新发展观、新政绩观、新责任观。

吕文艳要求,要紧盯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各地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坚决做到立行立改。同时,要强化问责处理,把责任追究和规范管理贯穿于整改落实的全过程,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

吕文艳强调,要突出重点,推进环保工作上新台阶。要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改善,“督企”和“督政”并重;推进地方党委政府、企业和社会的环境管理共治。要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加大运用刑事手段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力度,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并及时公开曝光,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要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用好生态创建平台,全面提升环保工作水平。

省环保厅巡视员游爱宁指出,被约谈地方党委政府要认真领会此次约谈会精神,主动作为,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细化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约谈会上,江夏区、老河口市、谷城县、沙洋县、咸安区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均提出要以这次约谈会为契机,切实提高认识,化压力为动力,认真落实好各项整改要求,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积极做好本地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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