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查找差距 推进作风攻坚——襄阳市检察院召开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会暨“攻坚年”活动动员会

21.04.2020  04:01
    “2019年,第一支部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办公室和检务督察部各项工作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全年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5次、组织生活会3次、专题学习讨论10余次”“2019年我们支部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在创新和丰富党建工作载体上思考不深,缺乏建立结合业务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还需加强”。这是4月16日上午,襄阳市检察院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会暨“攻坚年”活动动员会上的一幕。

  会上,市检察院机关10名党支部书记围绕抓党建和队伍建设进行工作述职,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道军同志传达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宣读市院机关纪委工作要点和“攻坚年”活动方案。

  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何荣真同志就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安排部署,并指出要着眼推动政治监督的具体化、常态化,坚持“四个围绕”,做实政治监督;要紧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强化监督检查与执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有序稳定;要立足检察机关职能,保障决战脱贫攻坚,集中整治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着力完善监督制度机制,落实相关制度规定,规范各方面工作沟通协调。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机关党委书记姜汉奎同志代表院党组作了动员讲话。在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方面,他指出,要强化政治建检,将“两个维护”落实在行动上。要进一步完善措施,强化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机关纪委工作安排,抓好经常性的廉政教育,落实“一案一教育”,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把“”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做深做实内部监督、日常监督。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要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统筹推进检察机关的政治、党建、业务、队伍、保障等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让管理、监督成为习惯。要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积极探索“融合党建”新路径,持续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检务督察机制,完善系统内巡察制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持续加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工作力度。要依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治保障。关于如何开展“攻坚年”活动,他强调一是要突出政治建设这个根本,着眼于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更加自觉把检察职能行使与服务保障襄阳经济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履职,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二是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于中心工作,攻担当作为之坚、转型提能之坚、改革发展之坚、民生改善之坚,紧扣省院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专项部署,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供更多更优的 “检察产品”。三是要采取“领导班子重点抓、骨干力量集中抓、责任主体主责抓”方式,建立攻坚清单,责任到岗到人,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严肃查处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行为,进一步强化教育引导,规范检察权的运行、使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举措落实、落地。四是要注重统筹兼顾,狠抓整体推进,务求“攻坚克难、提质增效”取得实效。

  党组书记、检察长常本勇强调指出,推进检察工作要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只有抓好党建,才能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发展方向。把经常性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要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正确行使检察权,勤政不懈怠,规范不滥权,贯彻执行好“三个规定”和“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要坚决抵制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做到严格监督,警钟长鸣。要坚持以落实主体责任为保证。每名党员干部要时刻认识到肩上的责任,积极主动去谋划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清单,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取得“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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