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意见的通知》
为推动全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荆州市委、市政府以两办文件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意见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全面把握《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做到准确理解,融会贯通,正确执行,狠抓落实;结合本地本部门档案工作实际,结合档案工作中的重点难点,深入学习、系统掌握《意见》的新精神和新要求,做到知行统一,全面提升全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水平。
《通知》要求因地制宜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一是主动查找差距抓落实。全面总结本地本部门档案工作基本情况,尤其针对“三个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找出工作差距,找准薄弱环节,明确责任主体,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二是加强对档案工作的业务督导。组织力量,及时做好各项档案管理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对不符合当前形势要求的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突出对建档、档案移交和接收、档案服务、档案馆库建设、档案安全保密工作、档案信息化建设等进行专项督导。三是加强领导重视和保障力度。将档案事业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档案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将档案信息化建设、接收征集、抢救保护、查阅利用服务、安全管理、史料编纂、陈列展览等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通知》要求抓好几项重点工作:一是统筹建设综合档案馆。要在五年内把本级综合档案馆建成符合规范、功能完备、体现地方文化特色、满足未来30年以上需要的现代化档案馆。二是丰富档案资源。将经济社会建设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纳入归档范围,做到应归尽归、应收尽收、全面覆盖,确保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实现档案资源十年翻一番的目标。三是推进数字转型。各地要把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本地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整体规划,五年内实现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目标,逐步实现资源共享。四是强化安全管理。改进技防手段,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并加强档案安全行政执法检查,严查档案失泄密行为。五是推进档案工作省级达标。三年内,各县(市、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达到省级示范县标准;五年内,全市9家国家综合档案馆均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其中5家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全市所有党政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均达到省一级以上标准,90%以上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管理达到省AA级以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