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21.03.2016  15:23

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减税效应将不断放大

从 前期试点情况看,“营改增”试点有效减轻了企业税负。截至2015年底,“营改增”累计实现减税6412亿元,无论是试点纳税人还是原增值税纳税人,总体 上都实现了较大规模的减税,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3133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3279亿元。

此次“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减税效应将会不断放大,预计今年就将减轻企业税负5000多亿元。

“营 业税是按照销售额征税,增值税是按照增值额征税,比如建筑业营业税税率是3%,改征增值税后是11%,税率是提高了,但一个是按照所有收入征税,一个是可 将建筑材料、施工机器等的进项税抵扣税款,所以税率上升,税基大幅缩小,税负会相应下降。”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

在全面推开“营改增”之后,还将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当前,实体经济较为困难,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设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时,按照改革和稳增长两兼顾、两促进的原则,做出妥善安排。”财政部相关司负责人介绍。

延续原营业税优惠

根据改革方案,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全行业,特别是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意味着减税规模较大、受益面较广。

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同时,原增值纳税人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

在“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中,还明确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策,从税制设计不增加企业负担。

会计审计学家、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说,允许企业购买的不动产进项税抵扣,宣告消费型增值税体系就此落地,也标志着现代增值税制度初步定型。允许不动产抵扣,量大、面宽、比重高,大约占抵扣总额的60%,而且释放了鼓励投资的明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