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收回湖北黎明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 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知

17.08.2015  19:00

  鄂食药监函〔2015〕90号

孝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建议收回湖北黎明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请示》(孝食药监函〔2015〕36号)收悉。

  2015年8月5日,省局暗访检查组药品GSP飞行检查发现湖北黎明药业有限公司存在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数据造假、非法购销药品、不按储存温度要求储存药品等行为,严重违反药品GSP的有关要求。我局决定收回湖北黎明药业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HB06-Aa-20150008)。现委托你局按程序依法收回其证书,并对该企业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依法查处。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1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