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湖北明达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知
18.11.2015 15:22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鄂食药监函[2015]135号
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13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GSP飞行检查,发现湖北明达药业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如实开具发票、销售药品的“票、帐、货、款”不一致、伪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等行为,严重违反药品GSP要求。现委托你局按程序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HB08-Aa-20150012),并对该企业上述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2015年11月17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8.11.2015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