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支队“五个三”扎实推进消防监督执法工作
为全力推进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孝感支队从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隐患整治、消防管理创新、树立执法形象等方面入手,积极谋划,主动作为,扎实工作,争先创优,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成效明显。
一、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 签订政府消防工作责任书。 提请各级政府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和行业部门签订了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市消委会制定《全市2014年消防工作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 完善政府消防工作制度。 按照《孝感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提请市政府督察室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和各行业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每月调度通报,半年督办推进。市消委会出台《贯彻实施〈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办法》,进一步细化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提请市政府出台《孝感市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三年规划》。 建立行业部门联动机制。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以落实《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为抓手,联合建设、规划、房产等部门,严格行业部门行政审批消防前置条件,加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力度。市公安局出台《贯彻实施〈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的意见》,明确相关警种和派出所消防工作职责。
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开展。 单位监管实名制。 全市共确定99家火灾高危单位、1534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3982家重点监管“十小”场所以及一般单位,实行“四级监管”方式,严格落实“实名制”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力度。 建立约谈督办制度。 召开全市火灾高危单位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约谈会,并严格落实支队、市局、市政府三级督办,集中约谈、每月通报、定期督查,督促整改。 全面排查无盲区 。 支队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分类别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本行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下发督办通知书10余份;组织消防专兼职民警和网格员开展全面排查,共计排查单位1090余家,新排查发现15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督促单位100﹪制定整改方案,责令停产停业3家,临时查封1家。
三、社会消防管理创新持续推进。 创新“四大机制” 服务重大工程项目。 实行责任捆绑实名制、消防检查服务制、行政审批优先制、执法廉情回访制,提前介入、上门服务、跟踪指导、缩短时限,从源头上防止火灾隐患形成。 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 协调物业主管部门制定和规范物业消防服务内容,召开物业服务机构约谈会,将消防安全管理作为物业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加强消防服务机构监管,召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约谈会,推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促进行业自律意识提高。 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示范点创建。 分类别、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样板工程建设,培育试点,以点带面,发挥示范作用,逐步提高单位消防管理水平。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强化常态化消防宣传机制。 借助电视、报刊、政务网站全文刊登《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全文,印制万册读本发放给各级党委、政府及各行业部门。借助“3.29”中小学生安全日、开学消防安全第一课、5.12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暑期消防安全宣传等活动,大力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在全市99家火灾高危场所和1534家重点单位开展“红色专栏”警示教育,教育单位,震慑社会。 强化消防宣传保障机制。 建立新闻联动机制,与孝感市主流媒体建立新闻联动机制和合作协议,加大消防宣传报道力度。支队投入26万元为基层大中队配置宣传器材,修订出台支队宣传工作奖惩办法,严格落实奖惩,调动官兵参与宣传工作积极性。 强化媒体曝光监督机制。 在孝感日报、孝感晚报等主流报刊设立火灾隐患曝光台,集中曝光全市28起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跟踪报道隐患整改进度情况。
五、消防监督执法形象全面提升。 严格奖惩提素质。 严格落实每周一学、每季一考的执法练兵制度,每周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不少于半天,每季度组织消防监督员进行业务理论考试,将考试成绩作为监督干部晋职晋衔和评先评优的前置条件。 强化监督防腐败。 支队成立纪检督察小组,对全市2013年以来所有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核查,对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回访,严防违法违规现象发生。严格落实消防执法廉政监督“五项规定”和消防监督执法“五个严禁”,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信箱,确保权力在监督下运行。 健全制度树形象。 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消防行政服务窗口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等执法制度,优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效率。消防窗口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绩效考核中获2次“流动红旗”。成立消防技术服务队,主动深入全市100个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提供面对面指导和消防技术咨询,解决消防疑难问题,协助单位制定经济、有效的整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