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法制处党支部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会议
7月14日下午,社会法制处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会议,传达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展“四项专项整治”等重要文件精神,并组织支部党员开展交流讨论,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自律性。分管领导费德平副主任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支部加强纪律建设、支部书记强化责任担当、支部党员强化纪律意识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下一步改进工作,落实整改措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会上,支部书记带领大家学习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情况调研督导方案》、《关于开展2015年“四项专项整治”的方案》等文件,以及《7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责任追究典型案例的通报》等案例。经过认真学习,大家深刻认识到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加强纪律建设首先是要把严明纪律的要求落实到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中。通报中的几起反面事例向我们每个党员昭示:中央和省委对待违反纪律的问题是动真格、出重拳,是要求每位领导干部必须严于执纪、敢于执纪,“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各种违纪违规现象从严惩处,绝不姑息;是警示每个党员必须以纪律为尺子,时刻衡量自己的一言一行,把每个有可能逾越纪律准绳的问题及早预防、及早解决,使得每个党员干部做到真正敬畏纪律、严守纪律。大家纷纷表示要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对照党章和中央、省委关于纪律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坚决抵制一切违反纪律,破坏政治生态的做法,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一种常态。
大家对于办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办党组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机关纪律建设,在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精神的重大问题上响应积极、行动迅速、部署得力、组织到位,确保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得到自上而下的贯彻落实。对于如何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同志们纷纷献计献策: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加强违纪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办党组要坚决予以查处;二是要结合处室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有针对性地制定细化量化的措施,并加强对支部和个人的监督考核;三是建立廉政履职谈话常态机制,保证党组切实掌握各支部遵纪守法的情况和廉政思想动态,确保层层监督,处处教育、时时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避免违纪问题的发生。
分管领导费德平副主任对本支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对办内文件的贯彻落实和有关行动的开展,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会首先要将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将纪律建设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二是要意识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并非只是办党组、支部书记的责任,每个党员干部才是落实“两个责任”的根本主体,只有每个党员将遵守党纪融注于岗位工作和个人生活,切实落实好廉洁从政规范,支部书记和党组才能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现阶段要大力开展“四项专项整治”,从自查开始,查出问题,如实报告,并制定措施,纠正错误,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整治”见到实效。
最后,支部书记对本次会议进行总结,提出要对各项文件精神深化学习、加强记忆,按照办党组的要求和分管领导的讲话,提高纪律意识,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以纪律高于法律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将廉洁从政落实到位。(社会法制处 吴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