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支持外贸稳增长 确保及时足额退税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颖川)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税务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切实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外贸结构和外贸环境优化,增强外贸企业竞争力,推动外贸稳定增长。
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方面,要求确保及时足额退税。意见称,要把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作为促进外贸出口的重要措施,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亲自督促落实,加强调查研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及时解决影响退税进度的因素,提高出口退(免)税审核、审批效率,对按规定审核未发现涉嫌骗税疑点的出口退税,及时审批和办理退库手续;严格按照规定发函、回函,增强发函的针对性,回函要明确无歧义,提高出口货物税收函调质量和效率;加强系统内外沟通协调,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出口退税电子信息自动传输,做好税库银联网试点工作,缩短税款退付的在途时间。意见还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加快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自查,税务总局将对重点地区开展专项督查。
意见指出,要以优化出口退税服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地税务部门将采取行之有效的渠道和方式,做好出口退税政策宣传、解释、辅导工作,探索使用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兴技术拓展出口退税服务,使企业及时了解、掌握政策变动信息,确保出口退税政策落到实处。意见要求,持续做好出口退税业务提醒服务,及时将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生成的出口退税业务提醒信息通知企业,方便企业及时掌握出口退(免)税申报、审核、退库进度及申报退(免)税期限即将到期等情况,根据退税情况统筹安排经营活动,加快申报进度,及时收取单证申报退(免)税。
意见还要求各地要积极落实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税收政策,密切关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退税情况,根据电子商务特点,探索创新出口退税管理机制,为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严格落实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税收政策,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出口服务的优势,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及时跟踪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退(免)税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意见称,通过及时、准确地落实服务出口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帮助边境地区用足用好边境贸易税收政策,完善管理举措,发挥边贸政策“兴边富民”的作用。意见指出,要继续做好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试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启运港退税试点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工作,为扩大试点范围做好准备。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还提出要防范打击骗退税行为,营造健康外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