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 湖北检察机关对支出规划及预算编制工作进行培训
本网讯(记者 邓七一 摄影 蒋长顺)8月13日,湖北省检察机关举办了“2016—2018年支出规划及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预算管理改革精神,进一步明确要求、提升能力,以确保全省检察机关三年支出规划和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全省各级院分管领导和计划财务装备部门负责人参加培训。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正新在培训班上作动员讲话,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预算编制和管理的新变化、新要求上,扎实做好三年支出规划和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
张正新指出,去年以来,国务院、湖北省政府相继出台了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相关指导性文件,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对做好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预算制度改革特别是预算管理方式的转变,需要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明确保障重点,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既满足急需,又兼顾长远,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张正新强调,财物预算编制工作事关检察工作全局,全省检察机关要按全省检察长座谈会对下一步财物统管工作提出的“七个着力”要求,明确经费保障重点,精心编制支出规划;实施全口径预算,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分类予以保障,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狠抓资产清理,坚持资产和预算管理并重;增强法治意识,严格规范执行。
记者了解到,本次培训班专门邀请了省财政厅预算处、绩效管理处负责人和专家分别从2016年预算编制新政策、绩效目标设置等多方面进行全面讲解,并对大家提出的问题现场集中解答。
省院计划财务装备处负责人对财务统管政策、两房建设、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等作了详细说明。刘大举处长要求全省各级院计财部门抓好落实,严格按照省院统一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节点,报送三年规划、2016年预算以及项目文本、绩效目标等。
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普遍反映培训内容针对性强,大家明确了政策,熟悉了操作,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