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摩托车下月全面报废 不办注销新车无法上牌

03.03.2015  12:18

  昨日,武汉交管部门介绍,到今年4月16日,登记在中心城区的所有摩托车全面达到报废年限,提醒车主办理注销手续,否则,将不能给新买的机动车上牌。

  2002年初,武汉市颁布“禁摩令”,在中心城区停止对摩托车上牌。而摩托车强制报废年限最高为13年,“禁摩令”前购买的摩托车到今年4月15日全部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按规定,市民名下若有报废的摩托车没有办理注销手续,在购买新的机动车时不能办理新车登记上牌。

  据介绍,市民联系机动车回收公司,提交相关手续,对方即可协助办理摩托车报废手续。目前,武汉市有3家旧机动车回收企业,分别是:

  武钢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青山区21号公路黄家湖(焦化厂大门正对面)。联系电话:86899977。

  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位于硚口区井南路常码头441号。联系电话:83535400。

  武汉东风鸿泰汽车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位于沌口开发区万家湖路196号。联系电话:84959180。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