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一摇”认识“好闺蜜”岂料“引狼入室”

25.12.2014  00:36

    新华网武汉12月24日专电(记者谭元斌)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马女士经历了一件烦心事: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好闺蜜”让其到家中借宿,岂料“引狼入室”被盗走多件首饰。

    马女士是个赶时髦的年轻妈妈,平常喜欢用微信认识一些新朋友。今年11月18日晚,马女士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的“女闺蜜”柯某到其家中借宿,两人相谈甚欢。19日上午,柯某坐在马女士家客厅看电视,趁马女士在厨房做饭之机,将马女士放在客厅茶几上的白色手提包内的首饰盒打开,偷走首饰盒内的一枚钻戒、一条黄金项链、一条黄金手链、两枚黄金戒指、一个黄金吊坠。

    当日下午,柯某回黄石后将所盗物品中的一枚戒指以1200元价格抵押在寄售行,将其余盗得物品卖得8600余元。经物价部门鉴定,被盗物品价值为26150元。案发后,柯某难敌沉重的心理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近日,蕲春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柯某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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