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小康路 共享新生活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十三五”期间,竹山县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残疾人事业发展方向,立足实际、创新思路,不断夯实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扎实推动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全县40050名残疾人生活状况明显改善,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显著增强,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事业稳步健康发展,先后获得“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县”“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残联工作目标考核管理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逐步夯实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县委县政府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调整了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成功召开竹山县残疾人联合会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残联主席团、执行理事会,残联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残疾人内生动力充分激发、扶残助残氛围日益浓厚的发展合力不断凝聚。 分别于2017年和2021年开展了两届“最美残疾人和最美助残人”评选表彰活动,选树了一批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典型;连续五年精心组织“全国助残日”活动,组织拍摄了《砥砺奋进新时代·同心共筑小康梦》助力残疾人脱贫攻坚专题片,组织开展“学·听·跟”专项教育活动,向社会宣传展示了残疾人事业的工作成效,营造了浓厚的理解、尊重、关心、关爱的社会氛围。组建“阳光助残志愿服务队”,公开招募志愿者150余名,开展康复服务等多种方式的助残活动,凝聚了社会扶残助残力量。
残疾人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坚持普惠+特惠相结合原则,实行政策叠加。先后制定《竹山县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竹山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竹山县残疾人创业就业实施方案》《竹山县困难残疾人家庭临时救助管理办法》《竹山县残疾人大学生和残疾人困难家庭大学生子女资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使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帮扶等方面的优惠待遇在制度层面得到保障,“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落实,确保残疾人如期同步脱贫。
“两项补贴”精准发放。 2016年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残联、民政、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补贴申报、审核、审批、发放联动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按月发放,符合条件残疾人应补尽补,10854名残疾人受益,占持证残疾人总数60%。
社保政策全面落实。 自2018年起为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3284名残疾人受益;为重度残疾人代缴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4459名残疾人受益。
救助力度不断加大。 结合建档立卡贫困户认定,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6131名残疾人纳入低保,623名残疾人纳入五保供养,占持证残疾人总数的35.1%。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生活仍有困难的重度残疾人,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20%比例,增发了补助资金。民政和残联部门均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灾、因病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特困救助,累计救助特困残疾人3000余人次。
居家出行日益便利。 2017年起全面实施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全县1.8万持证残疾人实现免费乘坐县内公交。大力实施“爱满万家”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按照解决家庭急需、体现“个性化”的原则确定项目实施对象和改造内容,2019年前累计改造262户,2020年改造654户,有需求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
残疾人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康复服务提质增效。 新建残疾人康复中心大楼一栋,县、乡、村联动的康复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全面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贴从12000元提高到16000元每人每年,救助对象从0-6岁扩大到14岁,近五年累计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543人次,康复救助资金达700余万元。大力实施精准康复服务,五年来免费为贫困残疾人装配假肢150例、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521例、精神病免费服药916人次、适配助听器728台,康复服务率达到85%,居全市前列。以满足残疾人需求为目标不断加大辅助器具适配力度,坐厕椅、假肢、轮椅、拐杖等残疾人急需的辅助器具免费发放,对残疾人自购电动轮椅给予补贴,为困难重度残疾人发放纸尿裤等生活用品,近五年累计免费发放辅助器具4312人次5474件,辅助器具适配率达95%。
托养服务破冰启动。 2019年起,探索开展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标选取有专业资质的机构,在城关和周边乡镇试点开展托养服务,100名重度残疾人家庭受益。2020年托养100户,2021年,服务范围向乡镇延伸,计划实施300户,以家庭为基础、社会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教育水平大力提升。 大力支持县特殊教育学校发展,建立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9.4%。在全面落实残疾学生享受国家普惠性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扩大教育助残政策范围,将原来只针对残疾学生上大学政策扩大到残疾人家庭子女,惠及更多残疾人家庭,83个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得到资助。
文体事业健康发展。 以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为目的,组织开展了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活动,‘12·3’国际残疾人日暨无障碍环境体验活动”,引导和鼓励残疾人勇于走出家门、融入社会、提升适应社会生活和改善自身状况的能力,让广大残疾人实现精神生活有寄托,融入社会有尊严。组织县特校残疾学生常年在县沃特乒乓球俱乐部开展训练,作为残疾人专业运动员进行培养;选送培养了省级残疾人运动员1名,组队参加了十堰市第六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获得残疾人组2金、2银、2铜的好成绩;组织了“残健杯”羽毛球邀请赛,充分展现了我县残疾人自强不息、奋发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
残疾人劳动就业稳步推进。
依法征收保就业。 县政府制定出台了《竹山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全面建立财政预算、税务征收机制。通过政策宣讲、加强协调,企业依法安置残疾人就业意识得到增强,68名残疾人在县内企事业单位实现就业。
多措并举稳就业。 积极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多措并举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培植省级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基地4家,县级示范基地4家,吸纳安置残疾人实现集中稳定就业135人。实施“双百工程”扶持残疾人个体创业,累计为156名残疾人农家小店主或个体工商户发放创业启动资金78万元。培植残疾人创业示范户5家,发掘培植残疾人技术能手并给予资金扶持42人。2019年,为解决残疾人产品销路难问题,创办“阳光助残”公益店铺,探索出了发展残疾人产业的新路子。
强化培训促就业。 积极组织残疾人及家属开展电子商务、种植养殖、藤编、刺绣、盲人按摩等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累计培训残疾人及家属2800余人次,部分残疾人通过培训掌握技能实现就业。
残疾人平等权益有效维护
积极营造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 2016年推选一名优秀残疾人当选为县政协委员,代表全县4万多残疾人在政治舞台发声,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大力实施无障碍城市建设,在县城主次干道增设步行盲道和无障碍坡道,对路口进行防滑处理;完成城西公园和堵河三桥广场的无障碍坡道专项改造;对城区32座公厕改造升级,建设了无障碍厕位,为广大残疾人出行创造条件,成功创建了“全国无障碍示范县”。
持续加强残疾人证核发管理。 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在政务中心一楼大厅最显眼的位置设置服务窗口,为残疾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残联和卫健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常态化为瘫痪在床、行动不便、重度精神疾病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上门集中评残服务,累计开展上门评残办证服务40余批次,为2365名疑似残疾人进行了残疾鉴定,为865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办理了残疾证,打通助残服务“最后一公里”。
强化残疾人维权服务。 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常年聘请专业律师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援助服务,累计提供法律援助20余次。实行领导窗口值周接访制度,零距离做好残疾人来访接待,第一时间处置回复“阳光信访平台”“市长热线电话”和“网上问政”等网络信访,畅通了残疾人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矛盾,切实帮助残疾人纾难解困,有效维护了残疾人的切身利益。
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城关等4个乡镇、民政等9个残工委单位接受视察,县残联代表县政府就《残疾人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在县人大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作专题报告,《报告》得到高票通过。通过视察,全面总结了我县残疾人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问题和不足,为新时期残疾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把脉定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