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援助范围 提高援助质量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10.08.2015  10:55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为了加深对《意见》精神的理解,提高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近日,荆州市司法局局长刘汉平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请介绍一下《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的背景和意义。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总体情况怎样?

  答: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法律援助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改革发展进行了一系列的重大部署,要求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通过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构建基本公共的法律服务体系。

  在推进“四个全面”的新形势下,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迎来了一个崭新的春天。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改革发展是我们顺应潮流,抢抓机遇,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法律援助不仅是一项法律制度,更是我们党民生领域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荆州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自2007年以来,已连续9年将法律援助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市司法局充分履行职能,全面落实法律援助民生实事项目,已经连续8年提前超额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8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977件,平均每年递增14%,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4万余件,为农民工和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9814.7万元,近4个亿。多年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获得了很多荣誉,受到上级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新形势下,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工作者要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努力适应新要求,满足人民的新期待,切实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工作,努力推动我市法律援助事业不断发展进步。

   记者:《意见》对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作出哪些要求?我市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去年4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司法部工作汇报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此次《意见》的出台,就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和中央关于民生领域建设的有关政策,进一步提出要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意见》提出,一是在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各地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也纳入到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二是强调为更多困难群体服务,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三是要求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注重发挥法律援助在人权司法保障中的作用。要求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在法院、看守所派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和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衔接和配合,落实好法律援助介入整个刑事诉讼的规定,切实履行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工作职责。四是明确提出法律援助咨询服务要实现全覆盖。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和站点建设,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进一步创新咨询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的可及性。

  我市建立法律援助部门联动机制,分别在市、县(市区)两级的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消协、劳动监察以及驻军部队等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去年来,我市还建立起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未成年人“彩虹之家”、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医患纠纷法律援助工作站、外籍在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驻某军部队法律援助工作站等,通过荆州市法律援助促进会立项目的形式,为工作站提供项目经费和人力支持,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全市8个县市区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均已建立起来,我们也刚刚会同市公安局,印发了《荆州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相信会为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目前,全市司法行政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正在逐步开展,市司法局的微博微信平台也均已上线运行,这将极大地方便群众快捷地申请法律援助咨询服务,提高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的可及性,实现法律援助咨询的全覆盖。

   记者:《意见》对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出了哪些要求?我市采取哪些措施来提高法律援助质量?

  答:《意见》立足于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总结梳理了近年来各地经验做法,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通过制定有关规范,明确有关程序,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建设,使法律援助各个环节的工作有章可循。二是通过教育引导法律援助人员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执业规范、完善服务质量监管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完善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制度等手段,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三是通过加强便民窗口规范化建设、拓宽申请渠道、简化审查程序等,不断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

  我市始终把法律援助的质量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坚持“点援制”的同时,于今年3月推出预约服务制度,为因特殊情况需要在节假日或者特定时间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预约服务。法律援助预约服务制度的出台,标志着荆州市“全天候”法律援助的开始,也填补了法律援助服务体系的一项空白。已连续开展9年的法律援助“”字号行动,成为荆州市服务民生的十大品牌之一。今年的“春燕行动”开展三个月来,共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25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5850件,为农民工和困难群众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121万元。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坚持案件质量考评,坚持办案流程规范,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坚持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便民利民措施,坚持典型案例评选,坚持狠抓队伍建设,坚持落实经费保障,着力加强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记者:《意见》在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提高保障能力方面作何要求?我市如何具体贯彻执行?

  答: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意见》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要求公检法等机关为法律援助办案工作提供必要支持。《意见》从完善经费保障体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三个方面对保障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荆州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专门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公、检、法、司、工、青、残、妇、劳动保障、工商、老龄委、长大法学院等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连续9年将法律援助纳入政府实事项目。市司法局特别注重加强法律援助工作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今年5月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的《荆州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是市司法局探索部门工作衔接机制的有益尝试。市财政将法律援助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荆州市法律援助促进会的成立,积极为法律援助工作募集了社会资金。荆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及8个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均在临街一层建成便民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了舒适便捷的环境。全市法律援助专职律师、社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法律援助事业。长江大学成立了法律援助服务志愿者总团,为壮大法律援助队伍、促进法治荆州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

  市司法局将认真组织《意见》的学习、宣传工作,抓住机遇,大力营造有利于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按照《意见》的各项要求,围绕重点工作,明确任务,切实抓好贯彻执行。(荆州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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