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尽措施、“隔空”喊话 助力企业复工达产
湖北法院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立足司法职能,为企业提供及时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做到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解企业之所难,尽全力服务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腾出查封厂房助企业顺利生产
在潜江市宣布“解封”后,潜江市法院执行局认真梳理执行案件,科学安排执行工作,依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服务潜江市经济社会发展。
因前段时间的疫情影响,潜江市某环保公司欲于今年3月开始复工复产并扩大生产规模。环保公司于3月19日申请潜江法院帮助其腾空湖北A公司租赁的2号厂房的北二片区,用于生产除尘设备。
潜江法院在之前涉及A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已依法对湖北A公司存放于环保公司2号厂房内的生产设备予以查封。为帮助环保公司顺利复工,潜江法院执行局干警于3月27日组织邀请潜江市公证处到环保公司现场进行协调。并于3月30日上午赶往总口工业园区进行腾退厂房,但被执行人湖北A公司一直不露面。经核实,被执行人湖北A公司在租赁厂房期间,未交付租金,园区收回无果。潜江法院执行局与参与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征得环保公司意见,对2号厂房里面的设备暂不转移,仅将设备、生产工具、原料等转移至厂房两侧及深处,并采用钢丝网进行隔离保护,腾出的厂房中间位置供环保公司复工复产。
快速调解为企业解燃眉之急
近日,宜昌市夷陵法院帮助某陶瓷科技有限公司解决资金和生产困境成功帮助企业实现复工复产。
2014年至2016年11月期间,某煤炭公司为某陶瓷科技公司提供生产所用煤炭。结束供货后,该陶瓷科技公司仍欠原告货款303万余元,该煤炭公司将陶瓷科技公司诉至夷陵法院,要求陶瓷科技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陶瓷科技公司未履行到位,夷陵法院执行干警遂将该公司银行账户及土地房产查封。后受疫情影响,该案执行工作停滞。近日,疫情形势向好,被执行人在筹备复工复产时出现运转困难,急需资金支持,但公司土地和房产均被法院查封,无法抵押贷款投入生产,企业陷入困境。
针对疫情期间企业急需复工复产的特殊情况,夷陵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某煤炭公司负责人,告知其被执行人面临的资金和生产困境,希望能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商谈,尽快将此案执结,保障企业恢复生产。某煤炭公司负责人对此情况表示了理解,在被执行人一次性付清剩余货款后,答应免去部分利息,与被执行人陶瓷科技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同日,夷陵法院赴远安将土地厂房解封,此案顺利执结。
“云”办案争取宝贵的时间
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为依法保护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有序复工复产,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襄阳市老河口法院以“一对一”精准护航战略,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在老河口法院民二庭审判团队的不懈努力下,成功调解了一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中,因受疫情影响,某棉纺织有限公司无法按期偿还某金融机构的金融债务,承办法官了解相关情况后,果断运用网络“云”办案,在确保疫情防控不松劲的同时,积极主动介入案件,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渠道与双方当事人“隔空”对话,帮助双方分析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和企业发展走向,了解双方诉求,给出“个性化”法律建议,精准帮扶企业快速复工复产。
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沟通,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延长还款期限、分期付款,为该棉纺织有限公司复工复产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下一步,湖北法院将进一步深入了解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需求,积极主动优化各项司法服务举措,为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帮助企业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