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全力推进工业生产自救 九成受灾企业已恢复生产

20.07.2016  22:46

  7月20日,从黄冈市政府应急办获悉,今年入梅以来,黄冈市受多轮强降雨影响,工业企业受灾严重。为此,黄冈市出台九条措施,全面开展工业生产自救,截至7月19日,全市已有90%受灾企业恢复生产。

  据介绍,自6月18日以来,黄冈市遭受多轮强降雨袭击,造成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全市共有258家规模工业企业受灾,其中73家企业停产、21家企业半停产、208家企业减产,因灾直接损失达3.34亿元,减少当前工业产值约20亿元。为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共渡难关,实现全年抗灾保发展、保安全、保目标、保稳定的目标,7月13日,黄冈市出台《关于开展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支持市区工业防汛救灾稳增长保目标的九条措施》,召开全市工业生产自救专题会,号召全市各地各部门全力以赴、全面服务工业生产自救。鼓励工业企业开拓市场、开源节流,力争做到“灾区损失园区补、农业损失工业补,上半年损失下半年补”。

  《措施》明确,全市开展服务企业专项行动。下发《关于服务企业防汛救灾的紧急通知》,组织1400多个服务企业行动专班,深入一线帮助和指导企业防汛抗灾,并将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建立市区受灾企业名录。建立因灾减产、停产企业名录,核定企业受灾情况和恢复正常生产需求清单,作为制定和落实支持企业生产自救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

  《措施》要求,为企业恢复生产创造条件。迅速恢复受损电力线路,为排涝设施提供电力保障;将园区企业纳入防汛体系,制定防汛抢险排涝方案,调集防汛物资。支持企业抗灾自救。对受灾企业购买或租用发电机、抽水泵等防汛排涝器材和物资,按照投入的50%给予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仅市区就投入30多万元购买抽水设备。

  《措施》要求,对受灾企业实施贷款贴息减费。对受灾企业在2016年7–12月份期间实际发生的新增贷款,给予利息总额50%的贴息,贴息最高不超过30万元;企业贷款由市金财担保公司担保,减免50%的担保费。同时支持企业资金周转。整合市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600万元,对受灾规上工业企业进行政策扶持,使用期限为2016年11月30日前归还,免收资金占用费;市金财担保公司适当降低担保门槛,免收担保费。安排助推企业资金“过桥”。2016年7月至9月,安排过桥资金5000万元,对受灾企业实施过桥资金支持。

  《措施》还提出对受灾企业实施金融专项支持。对因灾正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的企业不抽贷,对因灾无法按期还款、流动资金困难的企业及时给予延期、转贷等帮扶措施;尽快落实对因灾受损企业的保险理赔。同时在税费征收环节给予支持。企业因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受灾严重、资金周转困难企业应缴纳“五险一金”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延缓期限。

  据了解,黄冈各地各部门与受灾企业一道齐心协力开展生产自救,各大企业纷纷克服困难恢复重建,开足马力生产,截至7月19日,黄冈市已有90%受灾企业恢复生产。(韩安然 徐知 李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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