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推进全市公益诉讼工作办公会召开

30.09.2016  18:43
  

 

  上图为推进全市公益诉讼工作办公会现场

  

  上图为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鸣作重要讲话

  

  上图为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银桥主持会议

  

  上图为市院民行处处长熊元波分析研判公益诉讼线索

  本网讯(通讯员 谭伟)9月27日,推进全市公益诉讼工作办公会在市院机关召开。会议再次组织学习了9月26日最高检、省院“深入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成立了工作推进专班,明确任务职责,逐一分析研判现有线索,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推进全市公益诉讼工作的具体措施。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鸣作重要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银桥主持会议。市院民行处、办公室、研究室负责人及民行处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听取吴银桥副检察长关于前期全市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后,孟鸣检察长指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2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两次突出强调,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目的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省院在推进会上要求,各地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好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大胆探索、积极作为,尽快办成案件、办好案件。

  孟鸣检察长要求,专班同志要深入贯彻最高检、省院推进会精神,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深远战略意义和重大现实意义,拿出办理专案的精神和勇气,克难奋进,全力以赴,以最大的努力力争圆满完成上级院部署的各项试点工作任务。一要迅速搭建工作专班。各基层院均要立即跨条线成立由自侦、民行、公诉等部门组成的公益诉讼推进工作专班,年底前每个基层院必须完成一件案件。二要明确主体责任。各地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将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单位、时间和人,推进措施要细化到具体负责人、具体线索、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市院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公益诉讼工作做到三天一研究,成立三个巡回工作组,拟定具体时间,分片开展督办指导。三要明确时间节点。9月30日15时前,各地须将专班人员名单、摸排线索情况、线索研判情况、调查方案上报市院;10月15日前,各地将初步调查结果书面上报市院,市院将安排时间集中当面听取案件汇报;10月25日前,各地须将拟提起诉讼的成型案件报市院审查。四要抓好信息报送。由办公室会同民行部门,将最高检和省院相关会议精神形成材料,并报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各地要注意将办案中形成的经验、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形成材料及时上报市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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