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行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的通知

02.09.2015  11:47

各处室、分局、中心,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2013—2017年湖北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鄂发[2014]5号),省局决定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领导干部上讲台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新形势下优化师资结构,提升培训质量的有效措施,对于进一步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推行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是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内容。要坚持领导带头、示范带动、以讲促学、学用相长的原则,促使领导干部带头学、先学、深学,逐步在领导干部中形成一个辅导学、互助学、系统学的氛围,以达到提升干部素质,增强干部信心的目的。

  二、目标要求

  领导干部上讲台,就是要通过上讲台前“”,推动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通过深入调研和细心钻研,将政策理论和工作经验进行全面细致地梳理和总结。通过领导干部上讲台时“”,用干部更容易接受的方式和语言进行授课辅导,面对面与干部沟通交流,分析研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广大干部最关心的实际困难。通过领导干部上讲台后“”,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本职工作的新动力,实现学用结合,教学相长。

  三、主要任务

  (一)授课人员范围。省局局领导,各处室、分局、中心主要负责人,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授课范围时间。省局局领导负责给全局干部职工授课,每人每年至少讲一次课;各处室、分局、中心主要负责人负责全省系统对口科室、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干部职工讲授,每人每年至少讲二次课;各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授课,每人每年至少讲授二次课。

  (三)授课内容。领导干部要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和培训需求认真备课,自己动手准备课件、讲稿。授课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性党史党风党纪和党史国史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快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和“建成支点、走在前列”、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和执法实践等内容,重点讲授相关的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工作任务和自己在工作当中的实践及经验,着重解答一些工作中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要把握干部学习特点,遵循干部教育培训规律,认真研究讲课艺术,不断提高讲课技巧,增强吸引力、感染力。要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四)授课形式。采取专题讲授、形势报告、案例教学、结构化讨论等多种形式,综合运用启发引导、互动交流、案例分析、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为学员辅导理论、阐明形势、解析政策,交流经验、答疑解惑。要科学确定讲课主题,领导干部要因地因人因时确定授课内容和重点,做到按需施教,有的放矢,切实提高授课水平。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分局、中心,各直属单位要精心谋划、统筹安排,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任务。各处室、分局、中心,各直属单位可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各类班次的培训要求,负责邀请相关领导干部进行专题授课。

  (三)做好教学评估。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上讲台教学质量评估。对领导干部授课情况,从授课内容、授课方式、授课效果等方面进行质量评估,评估结果汇总后,要向授课人反馈,以便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授课质量。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