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山:推行四项举措,强化主办检察官管理
本网讯(通讯员 胡娟)小院内部整合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铁山区院通过完善四项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主办检察官队伍管理。
推行精细化项目管理。近年来,该院积极探索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模式,结合上级院考核要求和检察工作实际,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作为具体项目,细化分解到各部和每名主办检察官。每年初,通过修订《主办检察官目标管理考核标准》,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队伍建设、检察改革、检察信息宣传调研、检务保障等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下达到各部门,由部门分解落实到具体主办检察官,明确完成目标任务的具体时间和工作要求,以项目明确目标、集聚资源、落实责任、提高绩效,积极营造了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实行自主化双向管理。为满足执法办案工作需要,实践中对于主办检察官的选拔任用和业务部门办案组的组建,该院采取部负责人与主办检察官之间、主办检察官与办案组成员之间双向选择的管理模式,因人择岗、因岗择人,充分发挥团队效应,保证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比如,对于选拔出来的主办检察官,结合个人特长和工作优势,开展部负责人和主办检察官之间互选的模式,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再比如,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结合部门人员实际,在基本固定三个办案组的基础上,对于部分案件因侦查突破需要,在全院范围内调配人员,由各组主办检察官与一般干警之间进行双向选择,不同案件组成不同的人员组合,充分满足一线用人需要。这种优化组合模式运行以来,加大了干警轮岗交流力度,进一步增强队伍活力,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效率。
进行动态化跟踪管理。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执行力,该院采取“每周例会、每月分析、每季评议、半年通报、全年考核”的动态化跟踪督导管理模式,即:每周部门例会,互通工作情况,加强沟通配合;案件管理部每月进行案件数据和办理情况分析,不断规范执法;每季度听取主办检察官工作情况汇报,直面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每半年召开院务会,通报半年工作情况,各部门和主办检察官对照全年目标任务查漏补缺,鼓舞士气;全年对各部门和主办检察官进行目标管理考核,严格兑现奖惩。通过全程动态化跟踪管理督导,一方面细化了工作,强化了责任,并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有利于各部门和全体主办检察官互相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做到横向学习交流,纵向比工作干劲,积极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工作。
探索全方位规范管理。一方面,在落实省院“五个一”(一单、一图、一表、一档、一证)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增加“一评”,即组织开展主办检察官述职述廉,接受民主评议。即:主办检察官报告了年度工作、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有,并现场进行民主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好坏,对主办检察官年底分别给予评先表彰和处罚。另一方面,制作工作流程图和桌面席卡。结合主办检察官工作职责,进一步修订适应内部整合和主办检察官执法办案的流程图,并统一制作上墙。同时,制作主办检察官席卡摆放办公桌面,对主办检察官工作职责权限清单进一步明示公开,接受外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