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国民旅游休闲示范酒店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旅游局(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进一步加强粤鄂旅游交流合作,提升两地旅游管理服务水平,促进两地旅游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省旅游局拟与广东省旅游局共同创建首批湖北省“广东省国民旅游休闲示范酒店”。为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在本地区星级饭店中择优推荐“广东省国民旅游休闲示范酒店”,推荐数量不超过本地区星级饭店总量的百分之十,可优先推荐2013年湖北旅游十大标杆、十大满意旅游饭店。请于2014年8月2日前将湖北省“广东省国民旅游休闲示范酒店”推荐表(详见附件)报送至省旅游局。省旅游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名单进行严格筛选,最终认定10家湖北省“广东省国民旅游休闲示范酒店”。
二、对被认定为“示范酒店”的旅游饭店,省旅游局将联合广东省旅游局,利用各种媒介资源和渠道,大力开展专题宣传推介,引导更多的广东游客到“示范酒店”休闲度假。广东省悠游旅行网等相关企业将与“示范酒店”进行业务对接。在2014年8月29日举办的2014中国酒店业交流年会上,粤鄂两省旅游局将为首批“示范酒店”颁发“广东省国民旅游休闲示范酒店”牌匾。
省旅游局联系人:韩琪
联系电话(传真):027—87124731
特此通知。
附件:湖北省“广东省国民旅游休闲示范酒店”推荐表
湖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4年7月24日附件
湖北省“广东省国民旅游休闲示范酒店”推荐表
填报单位: (盖公章)
序号 | 酒店名称 | 星级 | 客房数量 | 最近一次 装修改造时间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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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于2014年8月2日前将推荐表传真并电邮至省旅游局市场促进处,联系人:韩琪,联系电话及传真:027—8712473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