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评选推荐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工作方案》的通知

16.10.2014  16:30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

  为增强国家科普能力,推进科普事业发展,激励广大科普工作者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科普工作,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及国家有关要求,下发了《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国科发政【2010】137号),决定在2010年科技活动周期间表彰一批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按照通知要求,我们制定了《湖北省评选推荐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尽快抓紧实施。

  附件:《湖北省评选推荐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工作方案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二0一0年四月一日

  湖北省评选推荐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工作方案

  根据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国科发政【2010】137号)精神,要求我省推荐3个先进集体和6名先进个人,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评选推荐具体工作由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省科协普及部共同组成的评选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工作小组成员由上述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承担组织推荐的日常工作。

  二、评选推荐标准 

  (一)全国科普先进集体 :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实际,积极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思想,传播科学方法,在科普管理、科普教育、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出版、科普活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产生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领导班子凝聚力强,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和社会形象良好,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工作条件保障情况较好,近五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全国科普先进工作者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科普事业,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好,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3、紧密围绕实现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努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思想、传播科学方法,在科普管理、科普教育、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出版、科普活动以及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效果显著;

  4、截止到2009年底,连续从事科普工作5年以上(含5年)。

  三、评选推荐方法与步骤

  1、由市(州)科技部门会同党委宣传部、科协,组织推荐本地区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选。本次推荐要坚持标准、坚持面向基层和科普工作一线。先进集体主要推荐县(市、区)以下(含县)单位。每市限推荐1名集体和1名个人.并认真填写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并另附1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介绍材料一式六份(含电子版),于4月12日前上报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

  2、经评选推荐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初选单位和人选后,即在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经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签署意见后上报科技部政策法规司。

  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请各有关单位在科技部网站上下载,网址:WWW.most.gov.cn。

  联系人: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陶建康

  电话:8713586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二0一0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