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禁烧执行须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

02.02.2015  09:38
    荆楚网消息(记者周三春)“正真落实好,推动好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需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2月1日,湖北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大会审议通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随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代表腾鑫耀阐述了决定贯彻的要义。
  
  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腾鑫耀就《决定》出台的必要性、决定内容、亮点等问题做了介绍。
  
  湖北省人大此次高规格出台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决定。下一步如何贯彻实施好相关内容,腾鑫耀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明确政府主体责任
  
  腾鑫耀表示,《决定》原则中,首先提出的就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中政府的主体责任,并做了具体规定。
  
  “人大做出的是宏观、战略性引导性的决定,政府首先要编制规划、完善政策措施。”腾鑫耀指出。《决定》中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起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在露天禁烧方面,既规定了省人民政府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督促指导,也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完善禁烧措施,加大防控和执法力度。
  
  在综合利用方面,《决定》要求省人民政府编制规划、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检查督办责任,地方政府资金保障,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扶持问题。
  
   科技研发和产业扶持必不可少
  
  腾鑫耀同时指出,要重视科学技术对这方面问题解决的推动作用。一方面是,要加快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例如秸秆“五化”利用技术的成熟度等。另一方面,要做好相关培训和技术推广。要建立科学示范基地,大力推动实用技术转化。农民综合利用要真正实现可操作和普及化。
  
  他表示,秸秆综合利用前景广阔,必将催生一批相关企业。各地还应做好相关产业的配套、扶持工作。建立收储利用体系,完善综合利用产业链。实现秸秆禁烧疏堵结合。
  
   强化意识 做足宣传
  
  “要改变农民几千年的生产、生活方式,阻力可想而知。”腾鑫耀指出,各级政府、媒体因此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性,综合利用的效益和好处。要在社会上逐步建立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共识。
  
  腾鑫耀同时表示,近年来,湖北省内有些地方已经在通过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促使农民增收方面,探索积累了成功的做法和经验。据江汉平原某农场试验测算,实施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后,土壤质量改善,化肥施用量减少,粮食产量增加,除去各项支出,亩平综合效益增加100元左右。随着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示范效应的进一步显现,农民的积极性将会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