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非法证据,公诉审查环节也可如此“play”
本网讯(通讯员 余菁)提到公诉人,大家首先想到的肯定是这样的↓↓↓
其实对公诉人而言,法庭上的唇枪舌剑只是公诉工作的一部分,然而一场精彩的庭审背后需要大量的审查和复核工作。今天小编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之前究竟需要做哪些工作?
上周五,年轻公诉人小朱接到了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何某某受贿一案。和往常一样,小朱周末加班认真审阅了案卷材料,期间发现了部分程序有瑕疵以及一些疑似非法证据,这些都可能影响对何某的定罪量刑,这引起了小朱的警觉,在他看来,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会翻供。周二,带着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小朱提讯了犯罪嫌疑人何某。果然,何某不但否认了全部犯罪事实,还提出在侦查阶段曾遭到侦查人员刑讯逼供和诱供。因此,提讯过程中,小朱就何某提出的刑讯逼供和诱供情形做了详细讯问。谨慎起见,小朱约见了何某的辩护律师,辩护律师将案件中的漏洞逐项提出,并表示将会依据这些为犯罪嫌疑人何某做无罪辩护。面对嫌疑人的狡辩和辩护人的步步紧逼,小朱会如何应对?他准备好了补充侦查提纲、案件汇报提纲和庭审应对策略开始汇报.......
“时间到!”
咦?公诉人汇报还限时?
原来刚刚这个情境并不是一次真正的案件办理,而是荆州市检察机关举办省院重点实训课程——“公诉环节非法证据排除司法推演”。推演活动中参训学员分为公诉人、犯罪嫌疑人、辩护人三个小组,围绕案件中事先设计好的“非法证据”,依次进行三个环节的推演。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实训推演过程。
环节一:独立发表意见——三个小组依托案例材料,依据各自角色分别提出独立的意见并合理模拟相应的情境。
公诉人组由三名帅哥检察官组成,他们根据前期案卷审查提出疑似非法证据,并做好应对准备。
与此同时,犯罪嫌疑人则在处心积虑的为自己开脱罪责,同时提出非法证据的线索。
环节二:互动司法推演——推演各方按照本方职责要求,进行两两对抗演练、互动交流。
与实际办案一样,公诉人(左)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要对犯罪嫌疑人(右)进行提讯,这个阶段的模拟演练最容易激荡起思想碰撞的火花。
辩护人(右)会见犯罪嫌疑人(左)
公诉人(左)与辩护人(右)交换意见,为将来的庭审做好准备
观摩团进行总结点评
为全面了解此次“公诉环节非法证据排除司法推演”的效果,小编采访了参加此次活动的学员,让我们来看看他们有些什么体会?
熊静(辩护人组,从事公诉工作多年,现在案管部门工作):“离开公诉岗位虽然有三年之久,但这次活动让我又“回归”到公诉工作情境中,尤其是是控辩角色的转换,使我从辩护人角度来重新思考如何提高公诉案件审查的全面性。”
余松林(公诉人组,侦查部门工作):“通过实训让我感受到公诉人对非法证据审查的细致,同时也深刻体会到了公诉人在面对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指出各种问题时的巨大压力,逼迫我们去思考问题,做出应对,并提出解决办法,这也必然使我在今后侦查工作中的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
潘少菊(犯罪嫌疑人组,刑事审判监督处工作):“站在犯罪嫌疑人角度会发现更多的案件漏洞,这也督促我们作为公诉人要更加严格的审查犯罪嫌疑人供述,全面复核证据,确保案件经得起检验。”
陈伟军(辩护人组,政治部工作,从未参加案件办理):“这次通过实战体验,熟悉了侦查、审查起诉环节办案流程,这比单纯的课堂讲授要来的更加深刻,希望以后多举办这样的实训活动,使在综合部门工作的干警也有学习展示的平台。”
为提高实训教学的质量和效果,这次实训活动安排两名实训教官对整个司法推演的规则进行说明,并在实训过程中进行程序引导。与此同时,主办方还专门邀请了由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副院长蒋剑伟、实训部主任陈俊、副主任王天中、韦佳和荆州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伍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鲁常山以及市院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资深公诉人组成的强大观察团,全程观摩实训过程,对实训学员表现、课程设计进行评判,并为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实训课程内容,改进实训教学方法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来听听观察团的专家是如何评价这次实训教学吧!
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实训部陈俊主任在总结点评中说:“公诉审查环节非法证据排除实训推演是荆州首创,总体演练效果不错,“以问题为导向”的实训课程设计理念得到了充分体现,可以说是开了个好头。实训过程中,年轻干警通过互动交流、实战演练,收获经验,总结方法,全面展现了实训的魅力。希望荆州要坚持现有实训课程“接地气”的优势,进一步完善角色任务配置,根据不同参训人员,设置难易层度不同的实训项目,力争把此项实训课程打造成全国检察精品课程。”
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蒋剑伟副院长在全程观摩实训后说到:“荆州市院承担的“公诉环节非法证据排除司法推演”的课程,规则设计得好,问题呈现得好,角色扮演得好,已经达到了省院领导对重点课程的预期。为打造成全国精品课程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建议做好“四个改进”,一是改进角色扮演,增加必要的新的角色,如侦查人员、证人;二是改进实训规则,比如增加必要的环节;三是改进案卷设计,确保非法证据排除焦点问题集中;四是改进对抗性。”
实训课程课题组组长鲁常山主任在首场公诉实训结束前说道:“正因为党组倾力,省院给力,专班得力,学员努力,本次‘公诉环节非法证据排除司法推演’在现有平台上完成的精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我们将以追求实训效果的最大化,实训质量的最优化,选送层级的最高化为目标,进一步完善课程设计,争取让我们这项实训课程走进全省、全国的检察实训课堂。”
据小编了解,这次的“公诉环节非法证据排除实训推演”还将在此次实战推演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今年年底前,还将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多次实训演练,请多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