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通过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换证审核暨培训机构资质现场核验

11.12.2015  01:50

  新闻经纬讯 12月1日至4日,以天津海事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陈鹏为组长的审核核验专家组一行7人对我校开展了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换证审核、附加审核和船员培训资质现场核验,校长张清杰,副校长康灿华以及15个受控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首次会议上,审核组组长陈鹏介绍了审核核验目的、依据、审核方法和审核核验计划,申明了审核纪律。张清杰校长代表学校对审核核验组的到来表示欢迎,要求质量管理体系最高管理层和15个受控部门积极配合审核和核验工作,切实改进管理工作,提高航海教育质量,努力为国家“一带一路”、“海洋强国”、“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做出贡献。康灿华副校长汇报了学校航海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自上次外部审核以来的改进情况、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和成效。

  审核期间,专家组对我校受控部门进行了文件审核、访谈受控人员、现场核验等审核环节。组长陈鹏代表专家组在审核和核验末次会议上宣布审核及核验结论,认为学校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和国内有关船员教育和培训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持续有效,能够保证实现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的既定目标,此次换证审核及附加审核予以通过,建议审核机构予以发证。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发布的“STCW公约”的规定,我国作为缔约国,必须履行公约要求,所有从事航海教育和船员培训的院校和培训机构必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我校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于1998年,是国家海事局向国际海事组织(IMO)第一批报送白名单的国内六所具有航海类专业的高校之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的规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须进行定期换证审核,我校在2002年、2006年、2010年、2015年均顺利通过了国家海事局组织的中间审核、再有效审核、增项审核等,促进我校航海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供稿 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办公室 摄影 骆琛 责任编辑 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