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需双管齐下
排放量大且快速增长,将纳入总量控制范围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需双管齐下
人民日报记者 寇江泽 2016年2月6日
记者近日从环保部获悉:挥发性有机物(VOCs)将纳入总量控制范围。
挥发性有机物是在常温常压条件下具有挥发性的有机物的总称。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废气净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副秘书长、解放军防化研究院研究员栾志强告诉记者,挥发性有机物种类非常复杂,包括烷类、芳烃类、烯类、卤烃类、酯类、酮类等。
“挥发性有机物危害不容小觑,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栾志强说,一是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PM2.5和臭氧的关键前体物,是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来源。研究表明,有机物在PM2.5中的比重占到50%—70%,相当一部分PM2.5由挥发性有机物光化学反应转化而成。二是部分挥发性有机物对人体具有毒性,比如苯类物质是致癌物;腈类会引起呼吸困难、严重窒息、意识丧失直至死亡。
挥发性有机物人为排放源很多,从大类上可以分为工业源、生活源以及移动源3类。工业源排放量最大,很多行业都会排放,但主要是涂装、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行业。生活源包括餐饮油烟、加油站、建筑装修等。移动源包括汽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自然排放源属于排放不可控制源,包括森林火灾、湿地排放等。
目前,我国人为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分别为美国的2倍和欧盟的3倍,并且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全国人为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尚无确切数据,按照业内比较认可的估算,去年人为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超过3000万吨。”栾志强说。
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从何做起?栾志强建议,治理要双管齐下,控制增量,削减存量。一方面要从源头减排,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少用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料。比如,在石油化工等含挥发性有机物原料的生产过程中,要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在服装干洗行业,推广使用配备溶剂回收系统的封闭式干洗机,配备活性炭吸附装置。
另一方面,要加强末端治理,比如汽车尾气要控制好,工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要处理掉,不能直接排放。相关部门应该尽快颁布《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指南》,以帮助排污企业选择治理技术与工艺。对重点区域、工业园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要统一规划,集中治理。
“当务之急,要加快制定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标准、制度建立之后,还需要加强监管。”栾志强表示。
国际经验表明,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减少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的有效措施。目前,环境保护部已经出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系列标准、检测技术规范、分析方法等,为“十三五”期间挥发性有机物系统治理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