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拟上调公办高中学费 普通高中上涨160元

24.09.2015  08:05

  武汉晚报讯(记者符樱 通讯员沈嘉) 湖北公办高中计划生学费标准拟上调三成多,昨天,在湖北省物价局就此召开的听证会上,出现“一边倒”的情况,20位听证参加人中有19位赞成涨学费,不过有人建议,根据省内各地不同的经济水平等,实行“阶梯学费”。

  根据昨天听证的调价方案,省、市级示范(重点)高中学费标准拟从每生每学期675元涨到900元,普通高中学费拟从470元提高到630元,涨幅分别为33.33%和34.04%。

  2013年,湖北省公办高中学费上调了35%左右,如今才过两年,为何又要涨?

  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向家文介绍,2012年以来,湖北省连续降低高中择校生比例,今年全部取消了择校生。经测算,停收择校生学费后,全省公办高中每年减少学费收入超过十亿元,平均每生每学期减少约600元。而2012年到2014年,湖北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培养成本分别为10430元、11612元和13748元,年均增长14.8%;如果从2004年算起,十年来,相关培养成本上升了约140%。

  此外,湖北省公办高中债务负担沉重,而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不够健全,取消择校生收费后,如果没有相应措施跟进,这些高中的运转会更困难。

  向家文还表示,目前,湖北公办高中学费标准与湖南等周边省份相比偏低,此次如果上调,学费标准与周边省份基本相当。

  昨天听证会上,19位听证参加人均赞成适当合理的上调学费标准。但有人提出,全省各地经济水平、物价指数、学生、家长经济承受能力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学费搞“一刀切”不合适,建议实行“阶梯学费”。

  唯一一位投反对票的是来自仙桃市的消费者代表张双艳,她表示,教育是公益事业,教育成本在上升,而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财政收入的提高,应该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眼下湖北省公办高中存在教育经费偏低、学费收入减少、经营困难等问题,更应该加大财政投入来解决,不应该向学生、家长转嫁学校的困难。

  湖北省物价局表示,将慎重研究听证会参加人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吸纳合理的意见建议,并结合湖北省教育发展实际,完善具体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适时向社会公布实施。

   【听证会现场直击】

  高一新生是否要补交学费差额

  湖北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郝诗渊介绍,如果此次湖北省公办高中调价方案正式出台,计划是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执行,会实行“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的原则。

  原已在校就读的学生,今后仍按原规定标准交学费:目前高二、高三的学生,仍按其原来的学费标准缴费,直至其毕业。而今秋起入学的新生,原则上应该按新标准交学费。不过,由于政策正式公布时,今年高一新生已经缴过高一上学期的学费了,物价部门对此的初步设想是,这部分学生不补交上学期学费,也就是说,新政策实际的落地执行时间,很可能是明年春季开学。

   贫困学生怎么补助

  向家文表示,湖北省近年不断加大对贫困生的补助力度,除了确保全省高中助学金资助面平均占普通高中总数的20%,还会督促高中从事业收入中至少足额提取4%的经费用来减免学费、设立奖助学金等,还会统筹政府、社会等不同资助渠道,对贫困生提供奖、贷、助、补、减等方式的资助。

  记者符樱 通讯员沈嘉

(编辑:叶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