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建筑物不降尘将罚款一万元 市民可电话举报不文明施工

23.08.2015  11:19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林永俊 吕锐)昨日,武汉市城建委、市城管委、市环保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告》。通告要求,下月起,在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及清渣作业时,须采取隔离、喷淋或洒水等降尘、降噪措施,及时规范打围。违反规定者,将处于1万元罚款。

   该通告还要求,严禁转运渣土的车辆超载运营和带泥上路。若违反该规定,按照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顿和禁止限制渣土运输企业经营活动,并予以公开曝光。

   该通告从下月1日起执行,并公布了投诉电话:武汉市城建委:027—85752311,武汉市城管委:12319,武汉市环保局: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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