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在黄金时间报道黄石市大冶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成果
近日,中央电视台12频道《社会与法》栏目报道了由司法部组织拍摄的“依法治国 司法为民”系统宣传片,大冶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灵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作为全国建设的先进典型在宣传片中进行了报道。大冶市的主要做法是:
一、三个共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提出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国务院《“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大及时回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历史性转变,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作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决策部署。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和优化政府法律服务职能,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等决策部署。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市司法局党组形成了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迫切要求、社会和谐和长治久安的迫切需求等“三个共识”,进一步加快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进程。
二、四个到位,夯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础
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市司法局做到“四个到位”, 夯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础。一是领导重视到位。近年来,市司法局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并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民生工作来抓。二是方案专班到位。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班,结合实际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市司法局与市委法治办联合发文印发《大冶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三是试点工作到位。2015年,市司法局把灵乡镇作为试点乡镇,在试点工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推广。2016年、2017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法律援助”远程视频建设工作。今年5月,市委法治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大冶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就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目标、建设标准、实施步骤、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快了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步伐。截至目前,我市陆续建成了大冶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发区、东岳路、灵乡镇、金山店镇、大箕铺镇、陈贵镇、殷祖镇、刘仁八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茗山乡华若村、开发区东鑫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四是经费投入到位。市司法局和全市各乡镇(街办)先后投入资金150余万元,用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建设工作。
三、四项举措,切实解决群众法律需求问题
上门服务。全市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均安排有律师(法律工作者)值班,接受群众电话、网络和现场咨询,对残疾人、病重人员、老年人等行动不便的村(社区)群众、可提前预约上门提供法律服务。电话服务。村(社区)律师(法律工作者)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为联系村(社区)村民和居民提供电话法律咨询服务。公示服务。统一制作村(社区)律师(法律工作者)联系服务公示牌,标注律师(法律工作者)相片、姓名、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及律师(法律工作者)联系电话等,方便群众联系。网络服务。利用中国法网、湖北法网及微信群等受理群众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今年截至目前,市、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值班律师(法律工作者,解答法律咨询561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86件,受到群众好评。(大冶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