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全力打造农村居民幸福饮水工程
本报记者 熊渤 胡顺华 通讯员 陈协清
饮水安全是农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2006年以来,湖北省实施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今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结账年”,湖北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成效如何呢?
十年攻坚 超额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湖北省的农村人口大约是4600万,2005年、2009年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卫生部三部委对湖北省的农村人口进行评估,认定湖北省还有3150.34万人饮水不安全,有368.2万学生师生饮水不安全。
2006年以来,湖北省在“十一五”时期全面解决纳入国家十年总体规划的1609.6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即“10年任务5年完成”。“十二五”时期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工程,基本解决新增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目标,围绕“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科学规划,严格建管,扎实推进,打了一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攻坚战,超额完成了国家规划任务,兑现了湖北省委、省政府对全省人民的庄严承诺。
10年间,全省累计投资160亿元,全面解决了2004年、2009年两次调查评估认定的3150.34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此外,湖北还解决了国家规划内368.2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今年又投资12亿元建设县级水质检测中心。10年间解决农村饮水问题人数之多,投资之大,前所未有。
“村村通”工程 实现城乡饮水同网同质
“十二五”时期,围绕“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的目标,湖北省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工程,大打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攻坚战。
湖北省委、省政府坚持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连续10年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纳入“十件实事”,同时又将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纳入省管领导班子和省管干部的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三农”发展综合考评体系,与市州政府签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责任书》,落实负责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为彻底扭转小型工程各自为战局面,湖北省从县级规划入手,围绕“村村通”目标,广泛调查、严格论证,在充分征求意见后,优化设计,发展“千吨万人”以上的规模化供水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城乡饮水同网同质。
在资金方面,湖北省多措并举,全力以赴保障建设需要。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加大了投入力度。二是引导群众自愿出资。因财政资金有限,投资不能完全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所以由农户自愿出资,安装入户管网,补充资金缺口。三是合理利用社会资金。通过募捐、转让经营权、合资入股、整合其它资金等方式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减轻农户出资压力。浠水县通过招商引资1.6亿元建设白莲河水厂,武汉市黄陂区通过BOT模式引资0.7亿元,建设前川水厂和城乡供水管网。
为确保工程质量,湖北省相继出台了工程招标、开工、“四制”管理、安全管理、竣工验收等一系列建管制度,并严格执行。督办工作组经常深入工程现场,检查工程建设进度、质量以及资金到位情况,确保工程建一处,成一处,受益一处,确保当年任务当年完成,当年投资当年受益。同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省、市、县分别在媒体上公示当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详细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千吨万人” 规模化工程确保供水保证率
为确保达到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水量、方便度、保证率等标准,湖北省发展“千吨万人”以上适度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
在湖北省的仙桃市、潜江市等地2005年以前建过一些很小的水厂,因水厂规模比较小,供水水费既不能保证电费,又不能保证人员工资,导致水厂无法运行。为了保证水厂能够自负盈亏,长期正常运行,湖北省率先提出“千吨万人”的水厂建设规模,这样既有利于统一规划设计建设,有利于专业化、规范化管理,降低单位水量运行成本,又能保障供水水质合格率和水量保证率。
在水源的选择上,湖北省优选水量充足、水质良好的大中型水库、大江大河、山泉作为供水水源。同时全省有80多个县市划定了水源保护区,禁止从事畜禽养殖、网箱养殖,取缔投肥养殖,并设立集中式供水水源保护区标志,保障水源安全。
通过多年的实践,湖北省已建成“千吨万人”以上的供水工程840处,收益人口7709.63万人,占总供水人口的60.31%,比全国平均水平的30%高出1倍。
“千吨万人”模式主要分布在平原地区和山区人口比较密集的地方。由于山区水源相对紧张,人口少,为解决这一问题,湖北省推出了生物慢滤技术,通过过滤池、净化池,池内生物膜过滤净化消毒而形成干净的水。此技术得到水利部的肯定,被称为“小工艺解决了大问题”,并向全国推广。此外湖北省还在全国率先引进了国外先进的生物生态水处理技术,正在仙桃试点。
两部制水价 维护供水秩序保障农民用水权益
湖北省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工程让村民喝上了放心水,水价就成为了广大农村居民关心的问题。
为兼顾村民和水厂多方的实际,一方面可促使农民使用必要的安全水量,有效地保障农民的身体健康;保障农民的基本用水权,确保饮水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另一方面让供水单位有稳定的收入维持饮水安全工程基本运转。为此,湖北省政府颁布的《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村供水实行计量收费,可逐步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实行两部制水价的,基本水费按用水户的月基本用水定额收取,计量水费按用水户的月实际用水量扣除月基本用水定额后的余额收取。供水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分别确定各用水户的月基本用水定额,报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农村居民月基本用水定额,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农村饮用水基本安全的水量标准核定。”
从源头到龙头 打造农村居民幸福饮水工程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谋划之年。湖北省已提前编制完成了省级农村供水“十三五”规划。规划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通过巩固提升,逐步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使全省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5%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水质达标率比2015年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使广大农村居民喝上更方便、稳定和安全的饮用水。当前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因各种客观原因新出现部分饮水不安全人口和对已建饮水工程进行巩固改造提升建设,保障供水安全。
在“十三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升级工程实施后,将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活条件,逐步实现“户户通自来水、人人饮放心水”的目标。按照逐步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工程和运行管护体系的要求,以水量充足、水质优良的可靠水源为基础,重点发展集中连片规模化供水工程。采取“以大带小、以城带乡,以大并小、小小联合”的方式,“能延则延、能并则并、能扩则扩”,科学合理确定工程布局与供水规模,研究提出区域农村饮水发展思路与对策措施。同时,着力加强工程运行管护,建立工程良性运行长效机制,通过明晰工程产权,保障合理水费收入,落实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工程长期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