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工商局出台护航消费问责办法加大履职问责力度

15.04.2015  12:57

  4月13日,荆门市工商局正式出台《荆门市工商局护航消费行动履职问责办法(试行)》。

  该问责办法根据《湖北省公务员履职问责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列举了六种履职问责情形,其中包括:整治培训率未达到90%或者培训效果不好;重点排查、全面清查不到位的;在整治行动中给违法当事人通风报信、故意泄密;整治的案件查办不力和违法违规办案,整治单位的领导责任不明的和整治工作督办不力以及湖北省公务员履职问责办法(试行)》规定的其它追责情形。

  该问责办法的出台是该局进一步推动护航消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落实的有力举措,主要用于有效解决少数干部作风不实、履职缺位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