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空抛物专项整治5月1日启动 抛物至少罚50元

31.03.2015  10:44

高空抛物专项整治5月1日启动

抛物行为一经认定至少罚50元

武汉晚报讯(记者刘兆阳 通讯员叶志卫 金辉)上周五,市民朱先生在下班路上遭遇飞来横祸——他被一条从7楼扔下的冻鱼砸到头部,当即鲜血直流、倒地不起(本报3月28日报道)。朱先生遭遇的,正是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的高空抛物不文明行为。不过,今后高空抛物者要当心了,因为下方很可能会有一台摄像机对着你。

昨天,市城管委发布了一份对举报高空抛物行为给予奖励的实施细则,面向市民征求意见与建议,并决定从5月1日起,联合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房管局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实施细则中将高空抛物定义为“行为人实施的从高层建筑(2楼以上)抛下物品的行为”,市民以真实姓名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并能锁定当事人的,每例奖励100元。

与“车窗抛物”举报略有不同,高空抛物举报对时间要求更严,举报人必须在3天内将影像资料上传到举报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也可通过电话或到访等方式举报。影像资料必须能全面、清晰反映高空抛物全过程,以及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以便核查;如果是发生在公共场所的抛物行为,举报资料还需要清晰反映抛物行为人的容貌衣着特征。

市城管委副主任朱建华介绍,市、区两级将成立专班,在15日内对举报资料进行核实。经认定的抛物行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辖区城管部门对当事人或单位根据市容管理条例处罚50元,伤人将追究法律责任,个人信息还将记入武汉市市民文明档案。

不过,也有市民表示,高空抛物行为发生得突然、全过程也就在一瞬间,抓拍取证很有难度,甚至会有触犯他人隐私的风险,是否能请专业人士介绍一些行之有效的好办法?而且,奖励和处罚的力度都相对较轻。对此,朱建华表示,征求意见稿将在市城管委官网上公布,欢迎市民通过媒体和城管热线“12319”提出积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