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空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女婴伤残案开庭
16.09.2015 10:37
本文来源: 武汉热线
武汉高空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女婴伤残案开庭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出庭
被告依次答辩
法庭展示被告提交的楼栋方位图
法庭展示被告提出的不在家中证明
荆楚网消息(见习记者 王振栋 通讯员 申晓东 龚子英)9月15日,备受关注的武汉高空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女婴伤残案于在汉阳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小欣怡的父亲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128家涉案楼栋住户中的74户出庭参加了庭审。
去年11月20日,出生仅44天的女婴小欣怡被奶奶抱着在小区里晒太阳时,突然被一块水泥砸中头部,构成了七级伤残。由于没有找到肇事者,今年7月22日,小欣怡的家人向汉阳区法院提交起诉状,要求涉案居民楼的128户居民赔偿46万余元,获得该院当场登记立案。
9月15日,汉阳区法院民事侵权审判团队的两名法官与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宣读了起诉状,向法庭提交了门诊病历、鉴定意见书、案发现场照片、公安机关在现场找到的疑似水泥块、公安机关出具的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情况说明及与案情有关的费用支出凭证等证据。出庭的74户被告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分别依次按照门牌号发言,提出案发时自己因为上班或者出差而不在家中、自己的房间与案发位置之间存在物理阻隔、公安机关应当在案发时对现场进行充分调查以缩小排查范围等答辩意见,提交了所在单位考勤记录、楼栋方位照片等证据,并请证人出庭作证。
法官助理通过投影仪,将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一一展示,双方当事人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及真实性进行了质证。其中,被告对公安机关在现场找到的疑似水泥块争议较大。有被告提出,自己在案发时就在现场,亲眼看到砸中女婴头部的不是原告提交的圆形水泥块,而是长方形的水泥块。
本案将择日宣判。
本文来源: 武汉热线
16.09.2015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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