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期间全省工商部门受理投诉1543件 同比增长15.75%

08.10.2016  14:04

  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全省工商系统12315平台处理消费者投诉1543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5.7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66万元。

  “十一”假期,全省工商部门共处理商品类投诉879件,投诉量居前五位的依次是:通讯产品(142件),服装鞋帽(125件),交通工具(118件),家用电器(102件),家居用品(71件)。服务类投诉664件,投诉量居前五位的依次是:餐饮住宿服务(153件),互联网服务(117件),电信服务(68件),文体娱乐类服务(66件),美容美发类服务(65件)。

   从受理的服务类投诉来看,网订酒店、景区门票是服务类消费投诉热点。

  “十一”长假期间,消费者旅游出行的需求大幅增加,随之带来餐饮住宿服务和旅游服务投诉量的明显增多。餐饮住宿服务投诉153件,位居假期服务类投诉首位。消费者投诉主要反映:网上预订酒店后到店,酒店不能如约提供服务或不按网上约定价格提供服务,取消预约后拒不退款,酒店临时加价,餐馆限制团购券使用等。此外,消费者对酒店、餐馆涉嫌虚假宣传、服务不到位、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等的投诉也较多。

  长假期间,全省工商系统处理旅游服务投诉21件,是上年同期的1.9倍,其中消费者通过团购网站、第三方在线旅游平台订购景区门票、旅游项目等,商家在假期不履行承诺或要求消费者加价消费引发纠纷的情况较为突出。此外,有消费者反映假期遭遇出租车司机不打表、加价、故意绕远路等宰客问题。

  消费者景先生通过网购在武昌区某酒店预订了两间房(三天),消费3000元,入住一天后发现实际店内设施与网页宣传不符,要求商家退还余款遭拒,遂于10月2日向工商部门投诉。武汉市12315指挥中心接诉后,迅速分办,经工商所工作人员现场处理,扣除一天房费和违约金后,消费者成功退款2021元,表示满意。

  张先生长假期间到恩施自驾游,于9月30日通过网络订购了恩施某酒店的两间房(3天),共计1455元,订单注明不可更改。10月2日张先生到店时却入住不了,商家称是消费者未按约定时间入住造成的,消费者不能接受,遂投诉。恩施12315指挥中心接诉后迅速与辖区工商局取得联系,派人现场处理,经调解,酒店经理为消费者安排房间,并请消费者就餐赔礼道歉。

  10月4日,荆门的罗女士向随州12315投诉,称其通过某网站团购了随州某景区的门票,但是由于该网站后台未及时将票款转到景区账户,以致罗女士无法进入景区游览引发纠纷。12315指挥中心接到投诉后,迅速转到辖区工商所处理。十五分钟后,经与该景区客户经理协调,景区同意让罗女士进入景区。

   从商品类投诉情况来看,首饰、服装、家电三类商品投诉量增幅最大。

  国庆节期间,首饰、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三类商品的投诉量增幅最为明显,分别为112.50%、34.41%、27.50%。“十一”黄金周作为传统黄金消费旺季,又适逢黄金价格下跌,刺激了首饰销量的增长,首饰类投诉也随之明显增长,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7件,主要反映首饰质量问题、商家涉嫌虚假宣传等。服装鞋帽类投诉主要反映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家拒绝履行“三包”义务,部分商家借节日促销名义进行“提价打折”或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引发消费者投诉。家用电器类投诉主要反映消费者收到的家电与商场销售的型号不符、“三包”期内售后服务迟缓、维修存在“小病大修”等问题。(郭妍捷、李斌、童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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