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验收办法

01.07.2015  11:38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确保承包地确权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近日,湖北省档案局、湖北省农业厅联合印发了《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验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014年湖北省确定了14个整县、4个整镇和其他地方的部分村开展承包地确权试点工作,涉及全省192个乡镇、4187个村、173万承包农户。省农业厅和省档案局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联合印发了《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分类方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和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的通知,提出了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与承包地确权工作同步部署、同实施、同步检查、同步验收的管理要求,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2015年湖北省在全省所有涉农县(市、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确保承包地确权工作成果质量,省档案局和省农业厅提出了档案未通过验收的、承包地确权整体工作不予验收的工作要求,并在总结2014年试点工作成果和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该《办法》。《办法》从组织领导、验收标准、申报原则,申报程序、验收组织、验收程序、审核确认等方面对承包地确权档案验收工作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权责、统一了标准。全省验收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组织的原则,对组织管理、完整性要求、准确性要求、系统性要求、安全性要求等5个方面59项内容进行考核,有效地保证了承包地确权档案的质量和有效利用,为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