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确保贫困人群“看得起病”

06.12.2016  22:40

  12月6日,在湖北省健康扶贫工作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上,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朱惠民表示,新农合、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将对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

  据介绍,湖北省因病致贫总人数为189.6万人,占全省59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32%以上,其中患长期慢性病人数为67.3万人,占因病致贫总人口35.5.4%,患重大疾病的人数为20.8万人,占因病致贫总人口10.98%。

  朱惠民表示,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等15部门已联合出台《关于湖北省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到2019年,将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在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方面,将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并实行政策倾斜,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规定给予补贴,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对贫困人口执行医疗保障精准扶贫政策,并将他们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加大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

  对需要治疗的大病和慢性病贫困患者进行分类救治,能一次性治愈的,组织专家集中力量实施治疗,选择疾病负担较重、疗效确切的大病,制定诊疗方案,明确临床路径,控制治疗费用。

  对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对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和康复管理。

  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出院时只需支付自负医疗费用。(刘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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