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启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

22.01.2016  10:49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我国农村现已到了“第二个飞跃”之时,即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为适应这一变化,中央财政从今年开始,将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着力突破农村生产关系变革困局,探索发展农村生产力新途径。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意义深远  

  “‘家庭承包、统分结合’在现阶段要通过增强‘统’的功能,去推动土地股份合作和适度规模经营,再把第一产业打造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全链条产业,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集体增利的共同发展。”财政部农业司司长王建国表示。

  王建国认为,农村集体经济具有巨大的制度优势,需要激活发挥出来。在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建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与村民自治组织制度相交织,构成了我国农村治理的基本框架。农村治理的这两个支撑,一个是经济基础层面的,另一个是上层建筑层面的。在农村,发展公益性事业、改善公共服务基础条件、扶贫助困等方面,村集体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完善村级治理、农村文明建设、融洽干群关系、树立和谐村风等方面,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试点有助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深刻变化和市场化步伐日益加快,一些地方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明显滞后,难以实现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保值增效和提高村集体自我发展与保障能力,与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完善乡村治理的要求不相适应。

  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财政部近日印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于今年启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选择13个省份在一定时期内开展试点。探索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将成为试点的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指出,支持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村集体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采取村集体成员认可的经营方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实现土地经营收益最大化。支持村集体创办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等服务实体,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加工、流通、仓储、劳务等有偿服务,促进农业由生产环节向产前、产后延伸,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内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此外,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开展农产品产地加工。鼓励村集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土地,量力而行建设物业项目,发展物业经济。

  “《指导意见》扩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范围,并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有助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激活生产要素,促进农民收入增长。”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有利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在农村公共服务方面,支持村集体创办服务实体,使村集体具备公共服务的能力,能够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同时,促进新型农业社会服务体系的形成。

   四大举措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王建国表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要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明确扶持重点和发展路径。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要让农民认识到、体会到集体带来的好处,要让农民感受到发展集体经济是自己的事,不是要我发展,而是我要发展。试点的重点,应与农业转型升级相结合、与新产业发展相结合、与新型组织管理模式相结合,重点在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上实现突破。同时,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一定要保护好生态环境,避免乡镇企业发展时期曾经出现的“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现象。各地可以结合自身的资源禀赋和市场条件,因地制宜选择集体经济发展类型和经营模式,将农民组织起来,创新增收赢利方式,建立好集体经济积累和组织成员利益分配机制。

  二是注重引入民主决策机制。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要坚守不改变村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利益、不损害农民利益“三条底线”,确保农民能够共享发展成果。只有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听民意、汇民智,才能有效化解试点中的各种矛盾,才能把事办成、把好事办好,试点项目才能收到聚民心、解民忧、受民赞的效果。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是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机制,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要将它融入到试点当中。怎样发展集体经济,怎样监督管理,未来收益怎样分配等,都要由村民民主议事决定。这样有利于充分保障群众的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培养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和自我管理意识,让村民更加珍惜发展成果,有利于保障财政资金的使用安全,确保扶持政策能见成效。

  三是重视发展的可持续性。地方在选择试点村时,要重点考虑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能力水平、村级资源资产情况、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村集体成员对项目发展意愿、项目的投资盈利模式及未来收益水平等因素,注重培植村级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能因为财政支持资金的结束而停滞发展。在选择试点项目上,各地一定要慎重,要切实把钱花在刀刃上。

  四是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有完善的配套措施,才能确保试点顺利推进。要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引导现有性质类似的农村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投向试点村,积极探索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转交集体持有、管护和作为村集体股权的政策措施。建立管用有效的治理结构,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内部激励约束机制。要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盘清农村“三资”家底,加强对“三资”的管理和利用。防止急功近利大规模举债发展,避免形成新的不良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