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两级法院执行联动 强制执结一起房屋腾退案件
近日,在襄阳中院直接指挥下,高新区、襄城区等法院精干执行人员和司法警察,联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一起多年未结的房屋腾退案件。
该案是由高新区法院办理的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襄樊市激光技术研究所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007年10月26日,高新区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激光研究所的一宗房屋和土地作价拍卖抵偿给申请执行人襄阳国益公司,并办理了土地、房产过户手续,但一直未实际交付。2013年8月,国益公司又将该土地和房产转让给第三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2011年12月,激光所在明知已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情况下,仍与案外人唐某签定非法租赁承包合同,致使受让的第三方所有权无法实现。
在该案执行过程中,高新区法院多次找案外人沟通释明,要求其限期腾退,但案外人以合同未到期为由索要超额补偿款,法院经与激光所及其管理机关共同反复做协调工作,唐某接受了补偿条件和腾退要求,开始自行腾退。在自行腾退开始后不久,唐某又反悔,以合同未到期、法院执行违法等为借口停止自行腾退,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在法院多次公告催促无效的情况下,决定依法予以强制腾退。
由于需要腾退的车间为二层旧楼,面积为1048.5㎡,内有各种机器设备30余台,还有部分原材料和半成品,腾退任务重,危险性大。为了确保此次强制腾工作顺利完成,襄阳中院院长王秋隆高度重视,指派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建强总协调,成立了强有力工作专班,制定了详细工作预案,聘请专业公司人员实施搬迁。12月11日,襄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建强、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申清、专委袁富强、法警支队、执行局和高新区法院、襄城区法院的主要领导、分管执行工作的领导以及襄城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人联合召开协调会,进一步细化执行方案。12月12日上午9时, 48名法警和两级法院的领导、执行人员共70余人进入现场,遇到部分私企员工及唐某家属的强力阻挠,并拉扯横幅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全体参战人员按照预案分工,坚持文明执法,对执行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一面向工人宣传解释法律,一面控制激进的少数护厂人员和老年人,同时对车间及院内无关人员进行清退。经过近2个小时的激烈争辩和劝解,最终同案外人的代表达成了互相配合拆迁、限期腾退完毕的执行协议。截止12月16日下午5时,腾退工作顺利结束。
此次强制腾退行动,由于襄阳市两级法院领导靠前指挥,各参战单位密切配合,整个执行过程紧张而有序,没有发生意外事件。为了当事人的利益不受损失,防止生产设备丢失,襄城、高新法院的法警主动承担夜间值班看护任务,忍受饥饿和寒冷,轮流夜间值班,确保生产设备无一丢失、完好无损。被执行单位员工从整个执行活动中感受到人民法院的公正、规范和文明,由开始的抵触执行到后来主动提出积极配合执行,最终使一件可能采取强制手段执行的案件变成无暴力抗法事件发生的主动配合履行。